蘇震清陷SOGO集體收賄案 一審判10年限制出境出海「再延長8月」

前立法委員蘇震清深陷SOGO經營權集體收賄案,一審遭判刑10年,案件上訴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由於延長出境、出海期限將屆滿,高院裁定自5月29日起再延長8個月。

裁定指出,蘇震清因貪污案,原審在2021年1月29日諭知,1千萬元交保、停止羈押、限制住居至派出所報到、限制出境出海8月,高院則是在2023年1月、9月間裁定延長出境、出海8月。

由於延長出境、出海期限將屆滿,高院日前開庭,蘇震清辯護人稱,蘇震清擔任立委期間,工作、生活重心、家人都在臺灣,且均遵期到庭,無礙訴訟程序,認爲無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必要。

高院審酌,蘇震清雖否認犯行,但相關人證、通訊軟體訊息、資金流憑證及帳冊等證據,足認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公務員關於職務上行爲收受賄賂罪」犯嫌重大,所涉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原審判刑10年徒刑,曾任立委堪任有豐富人脈、資源及相當資歷,無法排除逃亡海外可能,且限制出境、出海,已屬於對干預較少的強制處分,裁定蘇震清自今年5月29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立法委員蘇震清被控收受李恆隆賄賂,不僅中斷政治路,一審還遭重判10年徒刑,案件現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