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短審查耗時!衛福部提「健康食品申請」4修正 業者可同步送驗

▲爲讓審查效率提升,衛福部預告修正「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圖/記者嚴雲岑攝)

記者林妤柔綜合報導

鑑於健康食品查驗登記案件辦理時間及審查程序繁雜,衛生福利部今(22)預告修正「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預告評論期爲60日,以蒐集各界意見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楊依珍指出,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自申請到取得許可證、或者駁回,時程至少花上一年,爲了讓業者在申請健康食品許可上更有效率進行,將針對下述4點進行修正,期望藉由雙方努力,讓送案、審查效率提升。

本次草案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補件規定方面:將初審及複審的補件時間由各二個月,調整爲各一個月,並維持必要時得申請延長一個月之規定。同時明訂初審及複審的補件次數各以一次爲限。

二、送驗程序方面:書面審查與產品檢驗可同步進行,縮短案件辦理時間。

三、救濟途徑方面:明定初審及複審經初次駁回者,各可於6個月內提出1次之申覆機制,減少業者直接提起訴願,浪費行政資源

四、查覈機制方面:增訂實地查覈規定,審查得視實際需要執行實地查覈,直接釐清申請案件資料,減少補件往返,加速辦理時效

▲健康食品會以小綠人標章展示。(圖/記者林悅翻攝)

楊依珍解釋,過去曾遇過業者送件前沒檢查清楚,導致補件項目高達20項,目前預計縮短補件時間,業者送件前儘量先備妥完整,使效率更明確。另外,以往送驗程序繁雜,需要審查、初審、複審等沒問題纔開始檢驗,若業者想加快申請速度,可提前送驗,雖無法確定複審就會通過,但提供一個增加速度的管道給業者。

楊依珍指出,這次修正辦法同時提供業者救濟管道,如果資料不全,可於六個月內提出申訴。另外,若評審委員對於業者提供的數據有所疑慮,將以實際查覈的方式執行,減少文件來回、補件以及檢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