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Uber」上路 王世璋:讓超過5000家庭沒飯吃
▲臺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世璋。(圖/記者蔡玟君攝)
記者蔡玟君/專訪
交通部爲了迎戰Uber,在2016年底透過修法新增「多元化計程車」方案(又稱臺版Uber),並已於高雄上路,臺北預計在3月審議後跟進,雖然讓民衆多了一種選擇,卻大大沖擊原有運輸產業。臺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世璋即表示:「多元化計程車上路,對租車業的代僱駕駛業務造成嚴重衝擊,至少影響超過5000個家庭生存權利。」希望政府在保護計程車業的同時,也要重視租車業的生存權益。
「多元化計程車」主要有6大特點:1.車身顏色不能使用黃色,其他顏色均可,外型與私家車相同。2.放寬車身形式限制,包括五門旅行車、7人座MPV等認定爲小客車的車款均能使用。3.不能巡迴攬客、招呼站排班,須利用APP等平臺預約叫車。4.費率自訂,但收費不得低於各縣市覈定的基本費率,但也不得高於一倍。5.車資於預約時報價確認。6.可不掛車頂燈。
▲多元化計程車已在高雄上路。(圖/高雄市政府提供)
王世璋指出,爲了保護計程車業者,政府目前僅開放計程車業申請多元化計程車,不但同樣免牌照稅、燃料稅並免開發票,甚至開放規劃商務、旅遊等特色服務,但此已與租車業的包車觀光旅遊、機場接送、商務用車等代僱駕駛業務範圍重疊,讓計程車侵入租車業的代駕領域,嚴重衝擊本業經營代僱駕駛業者的生存空間。
王世璋進一步表示,目前租車業者有60%至70%做代僱駕駛業務,僅臺北市就有超過5000人從事租車業,機場捷運通車後,就已影響租賃車業25%-30%的業務,「如多元化計程車再加入,超過5000個家庭生存權利都將大受影響。」王世璋表示,已透過許多管道多次向政府傳達也要兼顧租車業生存空間,無奈一直未得到迴應。
「如果多元化計程車要上路,就應該要齊頭式平等。」王世璋表示,預約叫車、車資於報價時確認、商務與旅遊特色服務等都是租車業者早就在做的事,現在多元化計程車加入競爭,卻不需繳牌照稅、燃料稅,也不用開發票,對需繳納上述稅金的租車業者來說並不公平,是在不平等的起跑點下競爭,爲了保護租車業,「政府應該開放讓租車業者能申請多元化計程車,或多元化計程車必須和租車業者一樣繳稅。」希望藉由提出陳情,能獲得政府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