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北市違規竹鷹架競選廣告 5日前未下架將強制拆除

建管處指出,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期間,各政黨及有意參選之個人、團體,爲建立形象、獲取認同、爭取選票等目的,設置或附著於建築物或空地上並登載有參選人姓名、號次、圖像(照片)、競選項目等競選廣告物,依規定需申請,且不得搭設竹鷹架,違者可強制拆除。

建管處統計,截至10月31日,違規竹鷹架廣告物共有58件,包括北投區25件、士林區15件、中山區5件、南港區3件、大同區1件、文山區9件,建管處已完成查報通知,參選人若位於11月4日前自行拆除,隔日起將強制拆除,並收取拆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