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安全!嘉義縣府將強制拆除國道違規T霸廣告

嘉義縣政府對國道兩側的違規T霸廣告將強制拆除。(嘉義縣政府提供 /廖素慧嘉縣傳真)

嘉義縣政府因應國道高速公路總局移送委託代爲拆除高速公路兩側T霸廣告共有5件,縣府函請業者自行拆除1件,還有4件未拆除,縣府表示,本月24日至28日將強制拆除,並向業者追討拆除費用。

嘉義縣政府表示,國道高速公路總局依《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第9條,移送5件違規T霸委由嘉義縣政府代爲拆除T霸,爲維護高速公路駕駛人行車安全、縣轄內的景觀,縣府2021年已發文給業者,要求業者自行拆除,目前有1件業者已拆除。

而至今有4件遲未拆除,縣府預定本月24日至28日執行強制拆除,並向業者追討拆除費用。

嘉縣府經發處長江振瑋表示,高速公路旁依1《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交流道路段50公尺內、一般路段200公尺內,不得豎立廣告,但業者爲求效果罔顧駕駛人行車安全,大多在禁建範圍內設立大型T霸,不僅違規,也造成交通安全問題。

江振瑋說,縣府每年編列100萬元經費執行強制拆除建築物違建、違規廣告看板、T霸廣告等

案,T霸廣告列爲優先拆除,去年就拆除了10多個T霸,拆除後再依法向業者追償費用。

嘉縣府經發處表示,行駛高速公路,視線清空對交通安全非常重要,縣府配合公路主管機關,高速公路沿線違規T霸是稽查及拆除重點目標,籲請業者不要以身試法。

江振瑋也坦言,違規T霸廣告屬於建築法規管理範圍,沒有罰則,一有違規就是依法移送法辦、拆除,但違規T霸通常豎立在偏僻地點,不容易即時取締,一旦稽查到就是限期業者自行拆除,逾期則縣府強制拆除,再追償費用,若追償不到費用,就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