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oBike違規停車 歸責轉移後承租民衆將被罰款

▲oBike自行車違規停車,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300元以上至600元以下罰鍰。(圖/臺東政府提供)

記者兆麟/臺東報導

oBike在臺市區出現後,已成爲市民外地遊客最夯的交通工具,目前停車與機慢車停車格共用,但是仍發現不少騎乘oBike之民衆違規停車情形,已影響市區停車秩序及安全。

臺東縣警察局表示,「oBike自行車違規停車,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規定新臺幣300元以上至600元以下罰鍰,初步會先以oBike自行車業主爲舉發對象業者申請歸責轉移後,所承租oBike之民衆將會成爲受處罰人。」

縣警察局日前已協調業者按日將oBike自行車整理並停放至適當位置,避免影響交通秩序及安全,也請騎乘oBike自行車之民衆依序停車不違規;另外,oBike自行車容易受到外力移動,也請承租民衆在停妥自行車後自行拍照存證,以作爲日後收到罰單申訴之證據,纔可快樂享受騎乘oBike慢活遊臺東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