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聚集團建設公司總座涉內鬼 收遠雄4億回扣獲200萬交保

北檢。(中時資料照)

臺聚集團吳氏家族旗下昌軒建設總經理向可立、副理羅文德,利用2008年出售土地建案遠雄人壽機會,「內神通外鬼」找來掮客李克毅居間仲介藉機收受遠雄4億元回扣,涉嫌背信。臺北地檢署4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兵分8路搜索,約談向、羅、李4人到案。檢方訊後,5日凌晨諭令向可立、羅文德、鄭永裕各以2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另李克毅則諭令限制出境、出海後請回。

檢調約談4人分別爲昌軒建設總經理、成安開發負責人向可立、昌軒建設開發部副理、可成投資顧問負責人羅文德、WIN FAIR公司負責人李克毅、亦泊實業社前負責人鄭永裕。

其中李克毅曾涉入遠雄人壽掏空案遭北檢諭令交保,還被起底李未具律師資格,假冒檢察官。北檢主動籤分偵辦,追查李涉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由於犯案時間已逾5年追訴期,去年6月不起訴李。

檢調調查,遠雄人壽2008年欲向昌軒建設及聯貸銀行代表寶華商業銀行(現改爲新加坡星展銀行)所代表之債權人購買昌軒建設公司、奕行、奕銘投資公司參與合建之北市信義區土地,作爲遠雄人壽企業總部使用。

向可立、羅文德明知購地案獲利金額應歸屬昌軒建設及合建案其他參與者,卻找李克毅安排李自己的人頭公司「WIN FAIR」等公司,爲遠雄人壽仲介處理該購地案。

向可立等人故意營造該購地案整合困難、成交不易、仲介人着力甚深等假象,藉此收取高額佣金,致遠雄人壽2008年5月委任WIN FAIR等公司與昌軒建設簽約,遠雄並付出4億餘元佣金。

遠雄人壽2008年7月分別與昌軒、奕行及奕銘公司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檢調懷疑,向、羅收受佣金,扣除部分土地開發費用外,共有2.6億餘元由受向、羅2人指示的鄭永裕領取,或輾轉流至向、羅2人帳戶,損害昌軒等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