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官釣魚竟虛報加班 法界:不符期待、應卸下法袍
▲法官浮報加班去釣魚!法界批評應卸下法袍。(圖/視覺中國CFP)
臺南地院一名男法官遭檢舉時常溜班去釣魚、種花,政風單位蒐證後,移請司法院審議,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也決定近期內開會懲處。法界人士認爲,若這名法官是「常態性犯錯」,已不符合民衆對法官的期待,德不配位,應卸下法袍。
司法院證實,本案乃臺南地院報請司法院處理,由於司法院人審會目前仍未開會討論本案,故不揭露該法官違紀狀況,將待人審會開會決議後,再行公佈本案。
據瞭解,該法官上班時間常常不見蹤影,最後被人檢舉,是溜班去釣魚、種花、種水果,而檢舉人還懷疑該法官疑似藉此浮報加班。政風單位受理後,已針對該法官跟監蒐證,案件已調查完畢及製成報告,因已移送司法院,無法表示意見。
本案爆發後,引起法界人士譁然,不少人認爲應該重懲。「臺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指出,司法官因爲不需要打卡上下班,工作時間較爲彈性。而比起溜班去從事不法的事情,釣魚、種花還算正當休閒,一、兩次還說得過去;但若這名法官是「常態性犯錯」,已不符合民衆對法官的期待,德不配位,應卸下法袍。
何俊英也說,司法官加班時數經常高於法定上限,但不代表司法官就可以任意填具上班時數;曾發生有司法官上班日出國玩樂,被人檢舉後黯然辭去司法官職務。他建議,既然是加班,就應該乖乖待在辦公室,以免惹議。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指出,司法官的地位神聖、崇高,應該以最高道德標準檢驗,如此司法官所做的判決、起訴才能服衆。他認爲,若該法官虛報加班等情屬實,重創司法威信,職務法庭應予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