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光電弊案起訴官商15人 力暘聲明無罪推定「勿未審先判」

臺南光電弊案,力暘能源公司籲請各界在案件未經判決確定前,應落實無罪推定原則,以保障相關當事人權益及守護正當司法程序,避免未審先判,期待司法還原真相。及市府經發局等官商15人涉貪污等起訴,力暘能源籲請各界在案件未經判決確定前,應落實無罪推定原則,以保障相關當事人權益及守護正當司法程序,避免未審先判,期待司法還原真相。

力暘聲明指出,臺南五天案件的審查,爲中華民國109年7月31日前已取得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給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並聯審查意見書的光電案場,依法審查完竣並取得並聯審查意見書後辦理送件,卻遭受公務員增加法所無之限制,且公司依法向中央及地方政府陳情,卻被誤解爲共同貪污圖利,不僅使公司及員工承受負面輿論壓力,也讓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政策之良善立意受到扭曲及抹黑。

力暘表示,公司目前尚未正式收到起訴書,案件目前將進入司法審理階段,而新聞媒體就案件僅爲片面報導,於此渲染下所形成之社會輿論及不實臆測,除影響司法審判的獨立性與公正性外,也對該公司商業名譽產生負面評價,籲請各界在案件未經判決確定前,應落實無罪推定原則,以保障相關當事人權益及守護正當司法程序,避免未審先判,期待司法還原真相。

力暘能源公司在七股光電案場。圖/取自力暘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