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前女警洩密...牽連同事、法警男友及律師 今判2年獲緩刑

前年9月有人側錄臺南市警五分局交通分隊辦公室內員警吃午餐看「火影忍者」上網爆料,經內部追查,原來是宋姓前女警的程姓男友不滿遭攔下盤問才偷拍上網,事隔2月分隊又遭爆料,這次是辦公室內部監視器畫面流出,宋女委託女同事幫忙調閱,涉及泄密外,時任法警的程男依女友在交通分隊人脈向沈姓律師介紹案件,今宣判,宋女等4人分處2年至5月均獲緩刑或易科罰金。

檢方起訴,前交通分隊宋女、前臺南地院法警程姓男友、現任善化警分局林姓女警及沈姓律師共4人,指宋因與吳姓前男友有糾紛,透過公務電腦登入車籍資訊及車牌辨識系統,查詢吳等人車籍資料。

且宋女爲取得錄有吳進出該分隊的監視器影像資料,委由當時交通分隊林姓女警,利用不知情員警,登入監視器主機電腦後,翻拍監視器影像資料交給宋女。

同時,檢警追查時,發現宋女的程姓男友曾擔任臺南地院法警,結識沈姓律師,程向沈表示有交通隊人脈可爲他介紹案件,沈允諾願支付介紹費給程,程也因而獲得5000元不法利益。

宋女已於去年7、8月間離職,宋女、林女及程等3人認罪,請求從輕量刑。沈主張無罪,坦承有給仲介費,是程主動聯絡,但非刑事案件。

臺南交通分隊前女警泄密案今宣判,宋姓前女警應執行2年,緩刑5年,並支付國庫5萬,提供210小時義務勞務。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