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返還戒嚴遭沒收財產 蔣萬安:面對歷史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本報系資料)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案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覆條例」,明定人民在威權統治時期被不當沒收財產的返還辦法,遭外界聯想是爲北市長選舉佈局。蔣萬安今天表示,提案與選舉無關,面對歷史,還原真相,臺灣才能邁向和解。

有鑑於戒嚴時期人民因內亂外患罪而被沒收財產,蔣萬安提案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覆條例」,明定威權統治時期,人民被不當沒收財產的返回辦法,以及擴大適用的罪名

現行條文規定,戒嚴時期人民因內亂、外患罪被沒收財產者,於受無罪判決確定後,得請求返還;如不能返還,應以適當金錢補償之。

蔣萬安表示,有關公權力侵奪人民財產的返還規定,其他國家先例不勝枚舉,他參酌德國「返還德意志帝國與相關法人金錢債權法」的經驗,處理不法侵奪財產返還問題

他認爲,威權時期冤錯假案牽涉罪名不限於內亂、外患罪,因此提案將適用的範圍擴張至「懲治叛亂條例」、「檢肅匪諜條例」之罪,並考量威權時期司法制度的特性,放寬請求返還範圍,人民除受無罪判決外,領有總統回覆名譽證書或經撤銷有罪判決者,也可以請求返還財產或現金補償。

另外,草案也規定,若當事人已死亡,臺灣地區法定繼承人也可以檢具被沒收不動產的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返還或折算現金償還其價額。而人民若依促轉條例撤銷有罪判決,當事人或其家屬可以申請金錢補償,補償標準等相關事宜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覈定後發佈。

蔣萬安告訴中央社記者,臺灣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理事長蔡寬裕曾在2017年拜會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當時他身爲黨團副書記長,也表達理解及開放討論的態度。他認爲「面對歷史、還原真相,臺灣才能邁向和解的第一步」。

當年立法院院會在進行促轉條例三讀程序時,在處理到有關被害者平復司法不法的條文時,當時蔣萬安就曾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所提的修正同意投下同意票。

對於提案遭聯想是爲2022年的臺北市長選戰佈局,爲搶攻淺綠選票,蔣萬安表示,2017年立法院通過促轉條例時,他就支持政府應平復司法判決,並將財產返還,其實這個提案只是很單純延續促轉條例的規定,並非是新的提案,也跟任何選舉無關,是因爲促轉條例在三讀通過後,但政府面對財產返還的部分至今都沒有做。

蔣萬安指出,尤其是當年的受難者現今大多已高齡80、90歲,且逐漸凋零,對這些當事人而言,時間不等人,返還財產有急迫性,應該儘速將法制完備,政府不應以各種理由拖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