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職業學院兩老師期刊論文涉嫌抄襲
日前,有網友向澎湃新聞反映稱,作者署名單位爲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的馬瑩、邢悅發表於中文核心期刊《成人教育》2019年第1期的《我國社區教育發展“全能化”之反思》一文,涉嫌大面積抄襲作者楊晨、李娟發表於中文核心期刊《教育發展研究》2008年第11期的《我國社區教育“全能化”現象研究》一文。
11月23日, 澎湃新聞致電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黨委組織部,工作人員表示已記錄情況,向相關部門反映之後儘快給記者回復。
澎湃新聞比對論文看到,楊晨、李娟撰寫的《我國社區教育“全能化”現象研究》一文分爲社區教育“全能化”歷程探究、社區教育“全能化”現象的成因分析、社區教育“全能化”引發的思考三部分。
馬瑩、邢悅撰寫的《我國社區教育發展“全能化”之反思》一文分爲我國社區教育“全能化”的發展歷程、我國社區教育“全能化”現象的原因分析、我國社區教育發展“全能化”現象的反思三部分。
此外,楊晨、李娟在《我國社區教育“全能化”現象研究》一文第一段寫道:我國社區教育形成之初並沒有“全能化”的構想和設計, 可以說,“全能化”的產生是被動和倉促的。我國社區教育走向“全能化”主要來自各級政府的積極引導, 其動力是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和創建學習型社會, 標誌是國務院於1999年1月批轉的《面向21世紀振興教育行動計劃》( 簡稱《行動計劃》) 。
馬瑩、邢悅的《我國社區教育發展“全能化”之反思》一文,第一部分“我國社區教育‘全能化’的發展歷程”第一段爲:我國社區教育最初是作爲中小學德育教育的輔助體系而提出的。可以說,社區教育在設計與構想之時並沒有形成“全能化”的思想,社區教育全能化的出現是各級政府政策引導與推動的結果,是被動產生的。[1]在推進社區教育“全能化”的過程中,其動力源自於國家提出的終身教育體系構建以及學習型社會建設的戰略。標誌性的事件就是1999年國務院批轉教育部的《面向21世紀振興教育行動計劃》( 以下簡稱《行動計劃》)……
再比如,楊晨、李娟在《我國社區教育“全能化”現象研究》一文,“社區教育‘全能化’引發的思考”一節“1.關於社區教育本質的思考”中的第二段寫道:在筆者看來, 問題還是要從社區教育的官方定義入手解決。這個定義受制於社區“全能化”思維,把部分社區職能轉嫁到社區教育身上,即將提高社區全體成員生活質量和實現社區發展都作爲社區教育職能,這不僅使社區教育承受了不能承受之重,影響了社區教育正確定位,而且造成了管理體制設計上的混亂,使社區陷入“管而不管”的窘境。筆者認爲,社區教育的本質是教育、特性是社區,即社區教育區別於其它教育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社區教育服務於社區發展;二是社區教育由社區組織動員居民參加;三是受教育對象身份是社區居民;四是社區教育的活動場所在社區。在此定義指導下, 社區教育由政府舉辦,由教育行政部門管理,列入政府財政預算,同時,民政部門等機構對社區教育的要求可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來統籌落實。
馬瑩、邢悅撰寫的《我國社區教育發展“全能化”之反思》一文中“我國社區教育發展‘全能化’現象的反思”中“1.社區教育本質的反思”的第二段寫道:因此,要釐清社區教育的本質,還必須從社區教育的官方定義中着手解決。客觀而言,教育部當年在界定社區教育定義的過程中,還是受到了社區建設“全能化”思想的影響,將原本部分屬於社區工作的職能強加在社區教育的頭上。[7]即認爲社區教育應該擔負起提升社區民衆生活質量、促進社區可持續發展的職能,影響了社區教育應有的定位。更重要的是,這種內涵界定使得社區教育管理體制在設計上走向了混亂,在實踐中出現了多頭管理的局面。社區教育的本質是教育,是我國現行教育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其特性是立足於社區。社區教育之所以是社區教育,是因爲與其他教育形態有以下四個方面的差異: 第一,社區教育必須是服務於社區發展的; 第二,社區教育必須是社區動員社區全體成員參與的,社區大衆也可以自發參與; 第三,社區教育的對象是社區全體民衆; 第四,社區教育的場所必須是在社區,辦學條件必須立足於社區。明確了社區教育的本質之後,社區教育作爲現行教育體系的一部分,其應當由各級政府舉辦,由教育部門管理,列入區縣一級政府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