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心議員」林穎孟涉詐26萬助理費 和男友一審各判5年8月

前北市議員林穎孟(右)涉詐助理費,圖爲出庭時畫面。(中時資料庫)

有「甜心議員」之稱的北巿前議員林穎孟與前男友葉曜彰被控詐領助理費26萬1656元,遭臺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僞造文書罪起訴。臺北地院今(29)日上午宣判,依貪污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3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另貪污之圖利罪判處5年8月,褫奪公權3年。葉男依貪污之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檢方查出,林穎孟2018年12月25日聘用葉曜彰爲公費助理,葉男領取薪資供2人使用,2020年3月1日,葉男擔任米達克星球公司負責人,林女明知葉男無法再續聘爲公費助理,爲繼續領取該份助理費用,謀議將米達克公司新聘的僱員充作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

2020年4月,葉男以米達克公司聘用郭姓女設計師,負責公司所承攬的平面設計、攝影及媒體影像製作等工作,葉向郭誆稱,因公司承接林女的行銷項目,爲便利她進出議員辦公室,可協助她辦理議員助理證件。

林穎孟在辦公室開會時,指示不知情的吳姓辦公室主任,於2020年5月15日辦理停聘葉男,並新聘郭女等事宜,填妥北市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選表,記載新聘郭女爲議員助理及月薪3萬5000元,向北市議會詐領。

2020年10月,林穎孟因與助理髮生勞資糾紛,林打算使用郭女所佔用的公費助理額度,另聘新助理,便詢問葉男可否停聘郭女,並於2020年11月1日向北市議會提出停聘通知,總計林、葉聘用郭女詐領公費助理費用、勞健保及相關提撥補助款等款項共計23萬1656元。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