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罹骨肉癌「不想截肢」 醫拿女性「上臂骨」換給他
▲小康(化名)做完骨移植手術的復原情況。(影/臺北榮總提供)
高雄5歲的男童小康(化名),因右大腿罹患惡性「骨肉癌」,加上骨骼過細,無捐贈骨骼可用,面臨截肢命運。因在家屬苦苦懇求「勿截肢」,臺北榮總骨科部團隊利用成人女性的「上臂骨」替代癌骨,術後4個月接縫完全癒合,術後10個月更能夠行動自如。
臺北榮總骨骼肌肉系統腫瘤治療及研究中心主任陳威明說,小康移植的肩關節骨,是由大體捐贈而來,雖然術後10個月便可下地行走,但15個月後卻因「骨頭斷裂」重回醫院。爲了確保其肢體,陳威明又拿同一捐贈者的另一手上臂骨,訂製「小尺寸人工關節」,因爲有金屬支撐,術後2年並未發生斷裂,10年後重回醫院更換成人男性股骨。
▲童罹骨肉癌「不想截肢」,醫拿女性「上臂骨」換給他。(圖/臺北榮總提供/顏色經特殊處理)
現在小康已經是醫學系大三的學生,距離最後一次「換骨」之日,已經過了3年之久,因爲當年手術成功,他的肢體得以保留,唯有因不斷換骨所造成的10公分差長短腳,因爲骨骼生長差異無法獲得改善。儘管如此,他依然對陳威明醫師感謝萬分,至今依然以「爸爸」稱呼他。
▲臺北榮總骨骼肌肉系統腫瘤治療及研究中心主任陳威明醫師。(圖/記者嚴雲岑攝)
陳威明表示,骨骼捐贈與器官捐贈相同,可將身體組織遺愛人間。由於骨骼移植不必血型配對、排斥機會低,一具大體骨骼可以移植給十幾個人,助人效益更勝眼心、肝捐贈,但礙於國人風俗習慣,骨骼來源有限,直到去年八仙塵爆後,國人捐贈風氣纔有所改變,捐贈人數比以往多了2倍左右。
臺北榮總骨頭組織庫於1983年開放捐贈,但遇B肝、C肝、愛滋病患、梅毒與腫瘤患者的骨頭會先行排除。爲提供國人安全高品質的異體移植骨頭,院方自2011年9月起,與生寶生技共同研發出「第一代海綿骨碎片」,在就式骨碎片製程中加入「咬碎、清洗、包裝、最終滅菌、QC檢測」等項目,分成2.5cc、5cc、10cc、20cc及30cc等五種規格,術中解凍後打開包裝即可使用。
▲陳威明主任與臺北榮總骨科部關節重建科主任陳正豐(右)拿海綿骨碎片合影。(圖/記者嚴雲岑攝)
未經處理的舊式骨碎片,骨骼上常可見紅色的肉塊與脂肪,但海綿骨碎片,則是經過處理的白色碎片。陳威明舉人工關節開完刀合併骨骼流失爲例,表示此時需要的骨量,約爲20~30cc,但如果是開放性骨折,則需要比較大的骨量。
目前「第一代海綿骨碎片」並無健保給付,患者需依使用的骨量付費,價格從2.5cc的2800元到30cc的1萬4000元不等,比起使用同樣技術的美國,低了2~3倍之多。陳威明說,異體骨頭的捐贈跟移植是一個「愛」的生命延續,希望未來團隊能加入幹細胞生長因子,研發出更多樣化的骨頭組織,未來也希望與臺大、長庚等醫院合作,壓低骨骼價格,達成國骨國用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