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2塊麪包 福建女遭綁電線杆掛牌示衆
大陸河南省日前將51名嫌犯當街捆綁示衆,引起不少爭議,現在福建也傳出有一名婦女因爲偷麪包被抓到,遭店家在她的胸前掛上「我是小偷」紙板,綁在電線杆上示衆。
事發於晉江安海鎮中山中路,被偷的雜貨舖林姓店長表示,這是近來店內第4次遭到小偷,爲了警示小偷以杜絕後患,他纔將小偷掛牌示衆,「現在的小偷太猖獗,沒關幾天,出來後又繼續偷。」
►大陸又發生一起遊街示衆的案件,一名女子因爲偷兩塊麪包被店家綁在電線杆上示衆。(圖/取自泉州網)
不過,將小偷綁起來掛牌示衆顯然違法,畢竟最終處罰權還是得由權力機關裁定。但殺雞儆猴的正面效應,有人認爲司法機關要按情節劃分來處分,如果公審的情節較輕,公安應該僅給予批評教育;若情節嚴重造成不良效果,再來追究其法律責任。
早期臺灣也有類似道德制裁手段「洗門風」,讓犯錯人以請檳榔或是放鞭炮等方式,來召告大家自己做錯事沒面子謝罪,但隨着法律逐漸擡頭的現代,這種風俗也跟着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