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2顆茶葉蛋關3個月!貧婦患重症「偷喝28元羊奶」:真的很餓 判決出爐
▲婦人因爲太過飢餓,偷了28元的羊奶。(圖/示意圖,無關本案/民衆提供)
高雄先前有一起超商店員因飢餓偷吃兩顆茶葉蛋,被判刑三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的判決,引發社會討論,而在臺中也有一起類似案件,婦人「阿蘭」(化名)因爲飢餓,偷了鄰居價值28元的羊奶,但臺中地院認爲,阿蘭是需要被關懷救助的對象,是在飢餓下才會犯案,因此判她免刑。
判決指出,年逾50歲的阿蘭患有腎臟病末期,需要長期洗腎,卻又因沒有工作,導致經濟困難,因此在肚子餓卻沒錢買食物的情況下,拿螺絲起子偷了別戶人家的羊奶,而隔日她又用同樣手法,打算偷羊奶,但這次因爲羊奶太燙無法帶走,因此才又將羊奶放回箱子。
阿蘭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而法官認爲阿蘭的智能上有缺陷、又有宿疾,因此導致她無法正常工作,是社會上較需被關懷救助的人,雖然其偷竊行爲不可取,但在考量她的犯案動機與背景、羊奶價值僅28元后,依刑法61條第2款「情節輕微,顯可憫恕」,判處她免刑。
【更多新聞】
影/女員工「偷吃2顆茶葉蛋」關3個月!民衆論戰罵翻 法院澄清:最輕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