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多元都更 適性角色發揮
理想只是口號,實踐纔是王道,整合、財產權都是問題。都更如果都能成功,應都能防災,重點怎麼成形,各界見解不同,意見背後通常爲觀念問題,房子被商品化,財產權問題常凌駕於安全上,有時需法令介入。如果某地區有一成住戶不同意,就很難推行,大家都一直在妥協,政府介入很重要。
再來就是立法問題,我不太支持公辦都更的原因,是因爲沒有太大效果,如何有效推動多元都更,在制度下慢慢成長,是比較合適的方法。從震災觀點與居住品質來看,政府介入程度拿捏不明確。在臺灣,市場力量比政府介入還要大,如何運用民間資源有效解決問題,從教育重新檢討。都更條例現有這麼多版本,共識整合是最重要的,多元價值社會如何找到平衡點,讓價值突顯出來才能推動。法律制度背後要更彈性、更多元,不該只是依賴政府,都更不該成爲政治勢力與政治上的操弄。
都更、防災是整體政策,相關部會與經費要配合,包括金融財政、保險等。老屋健檢要強制立法,人民應部分負擔,成本可於第二年的財稅抵扣,改善環境之健檢費用得做爲抵扣,若還不滿意可買保險,以加強更好的防災策略,各部會也要一同整合相關作爲。
更重要的爲財務管理,現在實施房地合一稅制,一半長照、另一半住宅。對於整個環境改善,防災地價稅要提高,一小部分的錢做爲防災用。改善環境爲人民要解決的問題,不該全推給政府,人民也需瞭解國家政策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