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理財術-退休房產養老規劃 三方案比一比
以房產養老的三種方案優缺點比較
華人認爲投資房地產最保值的習性使臺灣房價連年攀升,許多人爲了支付房貸省吃儉用數十年,直到終於還清貸款時卻發現「窮得只剩下房子」,不過既然掌握華人認爲最保值的房產,也可利用房子來規劃養老生活,銀行以房養老方案適合無子女者、賣屋養老適合善於做資產規劃或房產價值較高者,留房自住養老則適合不只一間房或有準備足夠退休金的族羣,三種方案各有利弊。
銀行以房養老貸款也稱爲「商業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是指由借款人將持有的房子抵押給銀行,再由銀行按月支付養老金,每月可領取金額與房產價值有關,通常需要年滿60歲,以名下房產作爲支付日後生活所需或安養支出來抵押貸款,首次最高可貸7成,貸款利率爲浮動計息,貸款餘額會隨着領取時間增加而增加。
以房養老的貸款期間依各銀行有所不同,以合庫銀的「幸福滿袋貸款」方案來說是貸款期限最長35年,臺銀則以10年期、15年期、20年期、25年期、30年期等5種爲限,且貸款期限加計借款人年齡合計數不低於89爲主,到期時清償借款就能贖回房產。至於以房養老每月可領多少錢?若以60歲、屋齡30年,貸款1,200萬元、貸款利率2.96%試算,一個月大約可以領2.3~3.3萬元,領取金額隨時間遞減。
但若借款人身故,則需由繼承人清償借款,若不處理則房子可能被法拍作爲還款金額。銀行業者指出,這種模式的優點在於無需搬離住所,同時提供經濟穩定,但可能造成家人日後的還款壓力,甚至影響其繼承權。
其次,將賣屋後獲得的資金拿來養老也是一種快速取得退休金的方式,變現後可用於租屋、支付養老院費用或其他生活需求,對於名下的房產價值較高者,可以賣屋後搬到生活支出水平較低的地區,也適合善於資產規劃、懂得運用賣屋後的資金投資創造穩定現金流的人,好處是不需要管理房子、可以更自由自在或選擇享受養老院照護資源。
最後是留房自住養老,這種模式可確保住所不用煩惱,也是臺灣常見的養老方式,還能將部分房間出租作爲固定現金流以增加養老收入,但缺點是通常需要額外規劃退休金以支應生活開銷,且若同時負擔租賃管理,對於高齡者來說可能會帶來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