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市場競爭激烈 菲勞寧籤「不平等條約」換出國機會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臺灣駐美外交辦事處處長劉姍姍,因疑似虐待菲律賓外勞被FBI逮捕,讓外界重新重視外勞問題。菲律賓是全球主要外勞出出國之一,許多菲勞爲求出國工作機會,除了合法文件之外,私下都另外簽訂一份「不平等條約」,而這種做法行之有年,讓外勞的境遇更顯坎坷。

根據統計,菲律賓2010年有3900萬勞動人口官方失業數字高達290萬,但實際應該更高。由於生活困苦且一職難求,許多人想爭取出國工作機會,願意接受與合約內容不同的待遇。尤其是出國工作,就算資方開出的條件很苛刻,只要有錢賺,也只好默默吞下。

過去菲國勞工部爲保障海外菲勞權益,硬性規定了菲勞到國外薪資,導致外國僱主轉向尼泊爾印尼、斯里蘭卡等基本薪資較低的國家找人,爲了競爭,許多菲勞願意接受合約之外的安排。

中東地區爲例,菲律賓政府規定的最低薪資是400美元,爲了取得工作機會,菲勞私下同意接受200美元的待遇。菲勞與僱主之間,會簽訂1份正式合約,依法列出薪資、工時及休假等條件,但也會簽訂另1份文件,註明實際上雙方私下同意的待遇。

這種作法當然有風險,但目前爲止,尚未有人爲此對簿公堂,背後原因是許多國家規定由僱主支付仲介費,僱主以扣薪方式撈回仲介費。對菲勞來說,龐大的仲介費等於由僱主負擔,因此從薪資中扣除是可以接受的。有的僱主只是聽從仲介的建議支薪,並沒有想到可能引發的後果。就菲傭在外國的休假及行動自由而言,事實上也是存在鴻溝,即使臺灣也有這樣的情況

仲介業人士透露,臺灣政府規定,只要有外勞逃跑紀錄,僱主將被列入黑名單,不得再聘用外勞,因此僱主只好控制他們的行動,例如要出門得有人陪同。還有僱主爲免發生糾紛,會要求籤訂「放棄休假同意書」做爲聘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