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社評》川粉和太陽花 都在踐踏民主
美國總統川普的支持者衝入國會大廈,阻擋國會確認總統選舉結果,消息傳出,舉世震驚。美國向來引以爲傲的民主精神喪失殆盡,成爲世人笑柄,連同黨的前總統小布希也大搖其頭,感嘆這種只會出現在所謂「香蕉共和國」(通常指那些經常發生政變的拉丁美洲國家)的戲碼,居然也出現在美國這個歷史悠久的民主共和國。許多美國政治人物也異口同聲予以譴責,紛紛表示這是美國曆史最黑暗、最羞恥的一天。
不應允許國會被羣衆闖入
美國媒體與政治人物將這些闖入國會的示威羣衆定義爲「暴民」,將這種行爲視爲「暴亂」。華盛頓特區檢察官兩天之內針對這起事件提起55宗刑事案件,其中包括15宗聯邦案件,並不排除以涉嫌教唆犯罪起訴川普。有法律專家表示,一些參與攻擊國會的人可能會面臨聯邦刑事重罪──「共謀暴亂罪」的指控,此罪最高可判20年監禁。可見攻佔國會是任何國家都絕不寬貸的重罪,即便是民主國家亦然。
國家是人民集體意志的展現,世界各國不論對民主的定義和實踐方式多麼南轅北轍,大致都接受人民纔是國家主權的擁有者,而人民主權的具體化象徵就是國會。爲彰顯國會的崇高地位,國會開議通常會舉行莊嚴隆重的儀式,國會建築都十分宏偉壯麗,氣宇恢弘,成爲國家或首都的地標建築。
所以,國內一直有人主張立法院應該另覓他址重建,以彰顯人民主權的地位。反觀握有實權的總統住在昔日殖民主所留下的總督府,而且氣勢盛大,輾壓立法院,也就是行政權仍凌駕於立法權之上,在政府建築規畫上無法體現民主風範。
既然國會代表人民主權的象徵,是民意的表達場域,自然是神聖不可侵犯,在任何國家都不允許國會被闖入或限制國會議員獨立行使職權。因爲破壞國會、影響國會運作就是對憲政秩序的破壞。所以任何國家都不會允許被羣衆闖入,更不用說霸佔了。任何國家當意識到憲政秩序被破壞,無法正常運作時,一定會採取嚴厲的手段來制止。1932年數萬名第一次世界大戰的退伍軍人在國會大廈前集會,要求政府發放積欠薪餉,最終遭到美國政府拒絕並發動軍方派兵鎮壓,史稱補助金進軍事件,可爲例證。
攻佔國會的劇情對我們並不陌生,2014年的反服貿運動佔領立法院23天,2019年香港也發生示威者攻進立法會進行破壞塗鴉的事件。因此對於太陽花運動和香港攻佔立法會行爲的支持者甚至受益者,對於同樣的劇本在美國國會大廈上演,顯得尷尬萬分。不附和國際譴責,有違自己標榜的價值同盟;高聲責難,又像在羞辱自己,於是又把保護民主、「公民不服從」這一套說詞照本宣科一遍。看看美國與香港發生的事情,這種辯解只會凸顯民進黨的雙標與霸道,所謂民主自由只是奪權工具,一旦得到權力就凌駕制度、踐踏民主、剝奪自由。
公民不服從不能脫罪卸責
首先,攻擊國會是對國家主權象徵的挑戰,更是對人民集體意志的踐踏、憲政秩序的破壞,基本上就是一場叛亂,這在任何國家都不會允許發生的,在民主國家更是大忌。攻擊國會不但不可能保護民主,反而給野心者有可趁之機。1933年希特勒一手導演國會縱火案,嫁禍政敵,取得政權,至今德國國會大廈仍保留透空的圓頂以記取教訓。
再者,公民不是自然人的概念,通常是有一套完整的「公民資格」,公民不是與生俱有的,例如許多國家在人民歸化取得公民資格時,會有一項關於國家歷史、地理、政治制度的考試,通過後宣誓對國家的服從與效忠才能取得公民資格,這個過程最能體現公民的意義。「公民不服從」不能用來脫罪卸責,相反地,「公民不服從」是願意接受法律制裁,以凸顯體制的錯誤與不義。現在倒是可以看看公民不服從觀念的發祥地──美國,他們的法院將如何審判被檢察官起訴聯邦重罪的川粉。
立法院曾經是臺灣民主的引擎,民主化後漸漸成爲人民主權的象徵,但經過2014年佔領立法院23天的摧殘,加上民進黨執政5年來,立法院不但未提升立法品質,反而淪爲行政院立法局,立法院存在的合法性與合理性更受到質疑,臺灣民主的威脅,其實來自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