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及侯漢廷涉國安法遭境管 出庭請求解除
王炳忠(左)、林明正(右)本報資料照片
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侯漢廷等人,被控與陸生周泓旭共謀,替中共發展組織,一審判決5人無罪,檢提上訴,王炳忠等5人遭限制出境到7月22日,臺灣高等法院開庭,他們主張已獲判無罪及沒有必要性,請求解除境管,合議庭將評論後再做出裁定。
周泓旭6日因疫情關係未到庭,委任辯護人到庭說明,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及王進步在法庭上都強調,一審判無罪,無犯罪嫌疑重大,工作及家人均在臺灣,不會逃亡,已無限制出境必要,請求解除限制出境。
王炳忠說,之前被限制出境3年,已變向被懲罰,林明正表示被判無罪卻繼續限制出境,等於是個懲罰;侯漢廷表示,現在他是臺北巿議員而深耕工作,絕對不會逃亡,況且之前他與北巿政府去歐州及美國訪問,結束後也回臺灣繼續接受審判,無限制出境必要。
檢方起訴指出,周泓旭2014年5月間結識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4人受大陸官員指示,在臺發展「星火秘密小組」等共諜組織,王父王進步則協助統籌陸方資金。
今年4月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事證不足以證明王炳忠3人對國安造成「明顯且立即」危險,3人判無罪;周泓旭與王炳忠等人互動與一般朋友無異,未吸收加入中共組織,王進步經手處理陸資,因「正犯」無罪,「幫助犯」也不成立,周及王也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