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女兒無人照管尋釁滋事 江川法院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

爲有效督促家長履行家庭教育責任,近日,玉溪市江川區人民法院首次制發了家庭教育指導令,責令未成年人何某的父親何某某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在辦案過程中,法官發現未成年人何某3歲時父母就離異了,何某一直隨父親生活。她在初中輟學後常與社會閒散人員爲伍,尚未成年就已和他人生有一女。雖無穩定經濟來源,但她和男友卻經常出入酒吧等場所消遣。2023年8月,何某因酒後失控尋釁滋事被取保候審,其男友也因涉嫌犯罪被羈押。

案件承辦法官與何某的父親何某某進行了充分溝通、指導,對何某某在家庭教育中用“甩包袱”心態將未成年女兒放任不管的行爲予以嚴肅批評,並結合日前開展的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採取以案釋法的形式引導何某某樹牢家庭責任意識,不能對孩子放任不管。經過教育後,何某某表示今後將用心教育、關愛女兒,避免女兒再次走上歧路。

本報記者 管繼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