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開放陸制螺螄粉進口 經部晚間發聲明澄清
依現行規定,中國大陸制粉條類產品,例如中式麪條、寬平面條、米粉條等,均不準進口。經濟部已召開經跨部會協調,討論有關市售螺螄粉查處事宜,並已要求所有實體通路及電商平臺,依法立即下架。海關亦將加強稽查,追查不法進口來源。
海關查獲中國大陸制「螺螄粉」食品,如有涉及私運或虛報,均依海關緝私條例相關規定裁罰,沒入貨品及處以罰鍰,並將進口人移由本部貿易局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以停權2個月至1年,嚴重者可廢止廠商登記資格。
經濟部呼籲,廠商及民衆應提高國安和食安意識,切勿進口未開放食品,進口中國大陸貨品前,應先至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網站或洽詢該局,查明該項貨品是否准許進口,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