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責任 北京通州警方今年行政拘留24人

央廣網北京4月12日消息(記者 阮修星)4月12日,記者從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獲悉,自今年1月1日以來,通州警方累計依法處罰各類未履行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責任案件742起,罰款34.94萬元,行政拘留24人。

案例一:

4月9日,通州公安分局焦王莊派出所在轄區潞苑嘉園一出租房內查獲一起違法案件。經查,房屋出租人楊某未履行定期檢查房屋使用情況的房屋管理責任,致使出租房屋存在治安隱患。公安機關依法責令楊某限期改正,並處以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4月10日,通州公安分局於家務派出所在轄區王各莊村開展檢查時,發現房屋出租人李某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李某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通州警方表示,將繼續圍繞出租房屋、賓館旅店、人員密集場所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行動,進一步整治重點區域部位治安秩序,全力確保北京城市副中心社會大局安全穩定。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央廣網”客戶端。歡迎提供新聞線索,24小時報料熱線400-800-0088;消費者也可通過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線上投訴。版權聲明:本文章版權歸屬央廣網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轉載請聯繫: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創的行爲我們將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