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火爆哥遭拖吊 「自解封印」駕愛車飛奔離開...代價多付8萬5

張男因撞斷管制杆,需另賠償5000元給拖吊場。(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違停火爆哥」,因不滿愛車遭拖吊,竟直接衝進拖吊場撕毀封條,駕駛該車撞斷拖吊場的管制杆離開。火爆哥坦承犯行,新竹地院法官新竹地院法官依損壞封印罪、毀損他人物品罪,判男子拘役80日,易科罰金8萬元。而男子除了須繳交因違停拖吊的1600元外,還需賠償拖吊場遭撞斷的管制杆5000元。

▲張男氣憤愛車遭拖吊,竟直接撕毀封印貼紙駕車衝撞離開。(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據判決指出,張男於2018年10月因違規停車於紅線,遭到交通協同拖吊車將張男的愛車拖至新竹市合理拖吊場存放。張男發現愛車不見了,氣憤的直衝拖吊場,在未繳納拖吊費、保管費,也沒辦相關手續的情況下,即私自動手撕毀貼在車門的封印貼紙,隨後將車輛開走、撞斷拖吊場的管制杆揚長離去。

經拖吊場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傳張男到案說明,張坦承犯行。法官認,前科累累的張男曾因案入監服刑,出獄後仍不知戒慎其行,漠視國家公權力,損壞封條且恣意毀損他人財物;法官審酌被告違規停車在先,無視員警在違規車輛車門黏貼的封條,未依規定辦妥領車手續,擅自撕毀封條,並開車撞毀拖吊場的管制杆後離去,致使管制杆毀損不堪用,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觀念,更漠視國家公權力之行使,所爲實值非難。

新竹地院法官依損壞封印罪判拘40日,毀損他人物品罪,拘役50日,合併應執行拘役80日,易科罰金8萬元。而張男先前違規停車的900元、拖吊費600及保管費1日100元,合計共1600元,除了須依法繳交外,還需賠償拖吊場遭撞斷的管制杆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