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朗東/同志結婚募款 有什麼不可以?
▲兩女同志「上網募資10萬」圓結婚夢。(圖/翻攝flyingV)
文/溫朗東
同志爲了婚禮支出募款,引起一些批評。對此,我的想法有以下幾個層次:一、「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不是黑白二分的,而是光譜的漸層。例如給企業的租稅優惠、給個人的學貸、獎學金、職訓補助,是因爲我們認爲這些私有組織/個人是有潛力的,讓他們發展起來,對社會是有幫助的。又例如說消費券,假設這個作法是有效的(雖然實則未必),背後的假定也是個人的消費行爲可以帶動整體經濟。所以,一件需要花錢的事,是爲公還是爲私,是個比例問題,不是非黑即白的。二、網路通路跟實體通路有個明顯的差別:在網路上,商品上架的排擠效應比較小。比方說,便利商店(實體)櫃檯前面放了個「青少年純潔協會」的募款箱,這個箱子就會佔據掉一些位子,排擠掉可能對社會更有貢獻的公益募款。如果是網路募款的話,通常都有關鍵字搜尋、有使用者自訂的過濾系統,欄位跟字數基本上是無限的。當然,還是有網站推薦欄位/演算法的優先序列問題,但是比起實體通路來說,排擠效應是小很多的。因此,就算爲了個人利益募資,也不太會排擠到其他更有意義的公益募資。就算有,程度也不大。三、「不捐錢」跟「不希望看到個人利益的募資上架」是兩件事,你不認同募資者的理念,可以不捐,但是你進行道德批判,覺得這種募資根本不該出現(甚至說是同志運動的開倒車),又是另一回事。舉例來說,如果有個政大(臺大老是中槍,換個例子)學生,想要買Bottega Veneta的揹包,站在路邊募款,你可以不捐錢給他(通常是不太可能會捐)。但是,如果你取笑他、譴責他,那背後一定是有某種價值觀在運作。這就是「鄙夷不勞而獲者」的價值觀,更精確的來說,我們會認爲如果你要滿足自己的消費慾望,你就要自己去賺--透過給其他人提供商品、勞務與專業技能,得到金錢,轉換成自己的消費選擇。如果你只是站在路邊乞討,雖然也會累,也要花時間,但一般我們不覺得那算是提供有價值的服務(除非你募資/乞討的超有意思,讓我們看了超爽。)所以一旦你這樣做了,你就是跟許多人認同的「勞動價值」作對,就有可能遭受批判。四、批判者還有一個潛在的邏輯:錯誤的價值觀,一旦放任不管(不捐錢也不批評),會擴散出去,影響更多人,讓錯誤繼續蔓延。所以只是消極不處理不捐錢是不夠的,還需要積極的批判。這個邏輯很多時候是成立的,不然我們就沒有必要鍼砭時事,提倡自己覺得正確的價值了。五、但是,不勞而獲的錯誤程度有這麼大嗎?網路募資排擠效應小,沒有具體弊害,只是會衝擊到一些人的勞動價值,有必要批評嗎?我在這裡提出一個比較罕見的觀點:我認爲,放任甚至是鼓勵「個人利益成份較重」的網路募資行爲,其實是有利於「公共利益成份較重」的募資。如果我們相信偏私利的要靠自己,偏公益的可以靠大家,公益成份高的募資,就應該會有更強大的號召力。既然如此,當我們都能夠接受基於私益來募資、甚至願意捐錢的時候,公益的募資就會更順理成章、力量更大。畢竟我們最害怕的,不是有人公開的私利募資,而是凡事不關己事的冷漠。如果私利都能募到錢,公益理應募得更多。回到我一開始所說,公益與私益並非黑白二分,如果在漸層的一端我們更寬容,另一端的空間也會變得更大。簡言之,讓捐款日常化,公私利共同號召把捐款市場做大,更能實現公益目標。如果有一天,買名牌揹包的募資竟然比弱勢團體的社福募資更容易,那是社會的價值觀病了,而不是募資者的問題。六、如果你覺得,人們捐款的額度是個不變的定值,只要私利募資一出現,就會排擠掉公益募資。那麼,你其實對人性沒甚麼信心,覺得捐款的額度不可能增加。另一方面,照這個邏輯推演,可能只有100%的公益募資纔有資格上架,但是,世上有一種利益是隻涉及公益,完全不會造福私人的嗎?念不起書的孤兒,獲得社會捐款,對他個人沒有好處嗎?那麼,公益標準持續拉高,對個人的需要抱以鄙夷,究竟是貼近福利國家,還是往極端的資本主義靠攏?
●作者溫朗東,東吳法律系畢,辯論人,以促進公共對話、社會政策的改革爲人生目標。原文張貼於作者的臉書,已獲授權刊登,以上言論不代表公司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