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擬立法保障法律援助質量

新華社北京6月7日電(記者白陽劉碩)近年來,我國法律援助工作發展迅速,但一些法律援助案件質量不高、沒能解決當事人訴求的問題也逐漸顯現。對此,7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二審的法律援助法草案,從加強服務監管、提升保障力度方面作出一系列規定,有望破解該問題。

在服務監管方面,草案二審稿規定,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投訴查處制度,依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並及時向投訴人告知處理結果;司法行政部門、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公開制度,定期社會公佈法律援助資金使用、案件辦理情況;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制定法律援助服務質量標準,通過第三方評估方式定期進行質量考覈;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採取措施,督促法律援助人員提升服務質量;律師協會應當加強律師事務所、律師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考覈管理等。

爲了免除法律援助機構及人員的“後顧之憂”,草案二審稿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健全法律援助保障體系,將法律援助相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預算,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進法律援助均衡發展。明確法律援助補貼標準實行動態調整,法律援助補貼免徵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草案二審稿還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在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中增加“確認勞動關係”“生態破壞損害賠償”等情形,並增加規定:英雄烈士近親屬維護英雄烈士的人格權益、因見義勇爲行爲主張相關民事權益等情形下,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的,不受經濟困難條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