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2千萬身家!5億案夏男淚訴一審判決照抄媒體 曝做錯一件事
▲夏朝源自曝有2000萬元身家。(圖/記者白珈陽攝,下同)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5億賴姓高中生墜樓死亡案今天(21日)二審開庭,被一審依僞造文書罪判刑1年6月的夏朝源,堅稱自己與賴生是基於共同生活想法而結婚,不是假結婚,他自曝自己有2000萬元身家,稱本案之所以被外界認爲他要謀財害命,是因賴生從生父繼承龐大財產,但他其實也有不少財產,反問法官,「若今天死的是我,賴生是不是也會遭受這樣的審判?」
夏男痛哭說道,他上訴不是因爲針對刑期,而是不能把他沒做過的事情,把他惡意寫成這樣,案發至今已快2年,「是要把我逼死嗎?」他在偵查時相當配合,提供相關資訊讓檢警辦案,就是相信司法能夠證明他的清白,他以爲法官可以看見事實的全部,沒想到卷內的犯罪事實內容卻是照抄媒體。
法官提示賴生的導師、同學在一審時的證詞,相關內容欲證明賴生並非同性戀;夏則主張,相關證人所提到賴生以往在學校的事情,他無從知悉,但結婚當下他認爲他跟賴生已經想清楚、有一起過日子的打算,於是就去結婚,而證人提到的過往,都是賴生以前的事情,與他們結婚並無關係。
夏說,他做最錯的一件事,就是沒在案發第一時間拋棄繼承財產,導致後續外界認爲他謀財害命;他解釋,之所以未在第一時間拋棄,是當時檢警正在偵查殺人罪部分,他原本想在再議期間,透過不起訴處分結果,讓賴母知道他沒有想謀財害命的事實,但直到現在關於殺人罪仍在調查,也就過了拋棄時間。
夏說,他自己也有1、2千萬元身家,如果今天死的是他,賴生是否也會接受同樣的審判?
審判長吳進發指出,本案尚有多項證據須釐清,並讓被告充分發表意見,諭知12月5日再開庭,並於12月19日辯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