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義憤恨不平:一審錯誤判決 讓我浪費2年青春

南投縣籍王忠義夫婦,前年被控殺父弒母,詐領保險金,其妻去年一審判決無罪釋放,王被判處無期徒刑遭羈押。

臺中高分院在4月12日依據臺大法醫研究所鑑定結果,認定「王母是跌落溪中,撞擊石頭受傷而溺斃的成分居大」,將羈押2年又6天的王忠義當庭釋放;當天下午由妻子騎機車將其載返南投草屯住處。

王忠義在遭釋放後,仍憤恨不平的抨擊法院一審錯誤的判決,讓他浪費2年青春,他說他定會準備更多證據,證明他的清白,更期盼能早日無罪定案,真正獲得自由。

今天對最高法院撤銷裁定,發回臺中高分院重審,王忠義說,尚未收到裁定書,未看到詳細的裁決文,尚無法表示意見,但他還是尊重法院的審理;對於未來的訴訟,王忠義認爲,應該會交給律師處理。

王忠義並指出,本案從今年4月12日臺中高分院將他當庭釋放,應該就一清二楚,原因是在當時檢察官未客觀審理這個案子,纔會造成這樣的困擾,讓他平白遭羈押2年又6天,鑄成無法彌補的傷害,也讓他難以面對社會對他異樣的眼光,更讓司法蒙羞;現只期待早日「無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