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網拍環境用品 「藥」罰最高30萬元

無照網拍環境用品,可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金門縣環保局提供)

夏天蚊蠅叢生,加上防疫期間,不少人在網路開店當「老闆」拍賣環境清潔、消毒用品,金門縣環保局提醒,此舉可能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縣環保局說明,隨着網路普及,不少人看準網購商機,開設網站賺外快,趁着防蟲、防疫季節運用網路平臺廣告販賣造型可愛的防蚊掛片或包裝新穎的蟑螂藥,卻不知此舉可能有違法之虞。尤其是國外環境用藥未具環保署審覈許可依法更僅限自用,拿來拍賣賺錢是非常「藥」不得的事。

該局提醒,民衆應堅守3不原則:「不刊登」,無照不上網廣告販售;「不亂買」,不買來路不明且無環保署覈准環署衛制」、「環署衛輸」或「環衛藥防蟲」等字號的環境用藥;「不推薦」,不在網路廣告宣稱環境用藥殺蟲或防蟲等效能

尤其,若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不得爲環境用藥廣告,否則依《環境用藥管理法》,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民衆若有環境清消需要,可透過〈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認識和妥善使用居家環境衛生藥品,以確保環境安全和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