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拒捕猛撞!偵查隊長飛踢險被輾 警「肉身擋車」22槍射4輪胎

地方中心臺南報導

臺南市一名羅姓嫌犯拒捕,竟多次衝撞警車民車警方連開22槍,射破羅嫌車輛的4個輪胎,逮捕困獸之鬥的他。臺南市警察局長黃宗仁在「阿仁局長室」臉書公佈當時的圍捕驚險影片,「強力執法的背後,您們的支持,波麗士兄弟才能更有力維護公義秩序。」網友紛紛留言「支持合理用槍」。

▲偵查隊長飛踹羅嫌的白色旅車車門。(圖/翻攝黃宗仁「阿仁局長室」臉書/下同)

影片中提到,羅姓嫌犯涉及多起重大刑案,懸掛失竊車牌預謀犯案,潛入旅館員工宿舍大肆搜刮財物,得手後迅速逃逸;8月28日下午4時警方在新營區發起圍捕,40分鐘後在中西區逮捕嫌犯。

羅嫌當時開車停在西門路與尊王路口,他察覺有異想要離開,立刻被巡邏車堵住去路;他不服制止衝撞警察,踩足油門加速逃逸。員警擔心無辜市民遭受傷害,以肉身包圍嫌犯車輛,此時,偵查隊長飛踹羅嫌的車門。

▲▼員警猛射羅嫌的休旅車輪胎。

羅嫌再次倒車衝撞,差點輾傷偵查隊長,不顧員警開槍射輪胎,繼續衝撞警車及民車。偵查隊長先拉下副駕駛座的女嫌犯 ,之後再拖出駕駛座的羅嫌,將其壓制地上銬。過程中,警方一共開22槍,射破羅嫌休旅車的4個輪胎。

黃宗仁在臉書說,爲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我們沒有猶豫思考的空間,挺身而出,給歹徒當頭棒喝,我們更義無反顧。強力執法的背後,您們的支持,波麗士兄弟才能更有力維護公義與秩序。」

對此,許多網友支持警方依法開槍,「請修法,衝撞員警、拒捕一律開槍,無人權可言」、「在危機時,是否可以給警察該有的公權力,保護執法人員也好,直接對嫌犯開槍就好;撞傷了無辜的民衆,撞死了辛苦保護人民的警察,誰負責?至於犯罪的人只能怪你自己,你不犯罪,再無情刑責,其實都不用怕的!」

▼羅嫌開白色休旅車多次衝撞員警和民車。

▼警方開22槍射破4個輪胎,逮捕羅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