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男子被退婚,殘殺女友後捶殺其3名家人

(原標題咸陽男子被退婚,殘殺女友後捶殺其3名家人

認爲女友家人“從中作梗”致婚約被解除,男子張某謀劃展開報復,將赴約的女友殘忍殺死後,致其家人1死2傷。12月2日,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該起故意殺人案

公訴機關指控

被告人張某和被害人姚某於2009年相識相戀,二人於2019年6月訂婚,定於2019年9月結婚。訂婚後,張某與姚某父親發生口角,後產生矛盾致使該二人未能結婚,2019年12月,姚某將彩禮退回給被告人張某,張某遂產生殺姚某家人報復的想法。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張某不能出村。2020年3月20日至27日,張某先後兩次租車前往淳化縣尋找姚某欲行兇未果。4月22日中午12時許,張某與姚某相約來到淳化縣某酒店見面,當日下午7時許,張某先後用雙手胸罩鞋帶勒姚某脖子,致姚某死亡。行兇後,張某來到姚某家中,用事先準備好的釘錘多次擊打姚某哥哥及其孩子、姚某母親等3人頭部後離開,隨後張某撥打110報警。張某在小區門口等待警察時被抓獲。

被害人姚某現場死亡,經咸陽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姚某系機械性窒息死亡。被害人姚某哥哥經搶救無效死亡,系重度顱腦損傷合併機械性窒息死亡。被害人姚某母親、姚某哥哥之子診斷爲重型顱腦損傷。

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張某因婚戀糾紛,故意殺害他人,造成兩人死亡兩人重傷的嚴重後果,其行爲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提請依法判處。

被告人張某對出示的證據、案件事實均無異議,當庭表示認罪,該案件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