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牙塔成了生意場 湖南一中職腐敗窩案觸目驚心
“象牙塔”咋成了“生意場”——湖南郴州職中領導班子全員被查的背後
“給予馬志華開除黨籍處分,撤銷校長職務。”近日,在湖南省郴州綜合職業中專學校(以下簡稱“郴州職中”)召開的全體黨員大會和教職工大會上,郴州市北湖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宣讀了對該校部分黨員幹部的處分決定。
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該校包括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在內的12人分別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問責處理。
2017年5月,郴州市北湖區紀委接到羣衆舉報,反映郴州職中學費高昂、收費標準不透明、教職工私吞學費等問題。經深挖細查,調查人員查實了郴州職中領導班子成員及部分教職工在聯合辦學、勞務合作、校園建設、後勤服務等方面的違紀違法問題。一起觸目驚心的公立學校腐敗窩案由此被揭開——
從2014年底開始,郴州職中與萬博教育培訓學校(以下簡稱“萬博教育”)開展聯合辦學。按照物價部門覈定,郴州職中每年收取每名學生的學費最高不得超過2800元。而萬博教育的法人代表袁霄,未經物價部門覈准,打着聯合辦學的旗號,向學生收取6000元到9000元不等的費用。
北湖區紀委監委第二紀檢監察室主任彭冠豪說:“招收的學生越多,獲得的利潤就越大。爲了讓校領導默許他收高額學費並幫助招生,袁霄想盡辦法拉攏郴州職中的領導班子成員。”
2016年9月初,袁霄找到郴州職中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謝珩,提出請學校領導吃飯,感謝對聯合辦學的關照和支持。謝珩覺得“風聲緊”,有點猶豫。袁霄見此情況後腦筋一轉,說自己只找飯店訂餐但不作陪,由謝珩出面請學校領導一起聚餐,席間幫他給每名校領導送一個現金紅包,一切費用均由袁霄承擔。
謝珩同意了這個提議。從此以後,每年都由謝珩出面請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聚餐,並在席間發放現金紅包。謝珩改任非領導職務後,接管其工作的副校長袁明宏繼續承擔起聚餐發紅包的“任務”。這成了袁霄拉攏學校領導班子成員的“老規矩”。
調查人員介紹,郴州職中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先後多次違規接受宴請,並收受現金紅包7萬餘元。
每招生一人送1500元“返回款”
有了學校領導的支持,袁霄開始利用聯合辦學賺取利益。保持一定規模的招生數量,是保證利潤的關鍵。爲多招生,袁霄很捨得花錢,不管是誰,只要能招到一個學生,袁霄就給1500元“返回款”。
爲了能招到足夠多的學生,袁霄迫切需要一個懂招生、能招生、手裡有“資源”的學校教職工幫助招生。郴州職中招生辦副主任鄧心平很快進入了袁霄的視野。
於是,袁霄積極與鄧心平拉關係、聯絡感情,並保證鄧心平能招多少學生,他就給多少相應的招生“返回款”。2015年至2017年,鄧心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條件,幫助袁霄招收了大量學生,而袁霄也多次送給鄧心平現金共計33萬餘元。
借實習合作收取“感謝費”
郴州職中每年都會組織即將畢業的學生進行實習。爲方便學生實習,學校與多家勞務中介公司簽訂合作協議。中介公司爲了維持合作關係,除了支付給郴州職中規定的校企合作培訓費外,還會拿出一些“感謝費”給學校工作人員。
2015年至2017年間,與郴州職中有勞務合作關係的3家勞務中介公司就拿出了12萬元“感謝費”。該校領導將“感謝費”以“代發實習管理加班費”名義違規發放給學校領導及相關教職工。
經查,郴州職中領導馬志華、袁明宏、張和平、謝珩、曾雄兵等人都曾利用負責校園建設、後勤服務、招生註冊、教務管理等職務便利,爲他人提供幫助,收受現金紅包或財物。在他們眼中,校園儼然成了“生意場”。
“校園被視爲純潔的‘象牙塔’,但如果放鬆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淨土也會受到污染。要築牢廉潔防線、完善監督機制,讓‘象牙塔’不被玷污。”北湖區紀委監委負責人說。(通訊員 陳紀軒 陳蓓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