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報導 成嘉玲:報導食安議題宜更審慎周延

臺北訊爲鼓勵新聞從業人員踊躍報導消費新聞,以大衆傳媒的力量,提高社會各界對消費者權益的重視,由前行政院消保首創的「消費者權益報導獎」,今年首度委由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統籌主辦,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則退居幕後。自律協會成嘉玲理事長頒獎典禮致詞表示,本屆參賽作品就大多是關注最近受到到社會重視的食安方面議題,對於媒體因爲主動送驗食品所引發的一些爭議,值得媒體有所檢討與省思。成理事長因此期許媒體要作好把關的角色,爲社會提供負責任的報導。

行政院消保處劉清芳處長首先致詞表示,消保獎今年已是連續第8年舉辦,受到媒體朋友的重視;也由於媒體的積極發聲,使社會更重視消費者權益的維護。今年首度委由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統籌主辦,行政院消保處退居幕後的主要原因,是希望廣受各界重視的活動,能透過專業客觀的媒體組織來辦理,將更能彰顯獎項的公正性。劉處長強調,保護消費者權益固是政府職責所在,但是若能獲得媒體的協助,相信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希望媒體能與政府合作,共同建構一個合理、更有益於社會大衆的消費環境

成嘉玲理事長繼之致詞表示,保護消費者權益是政府重要的責任,但是消費者權益意識擡頭,除了政府的推動,也有賴媒體這些年的關注與報導。特別是最近有關食安問題事件的層出不窮,成理事長特別提醒媒體朋友在報導時,應區分程度內容強弱的不同,善盡社會大衆賦予的「信任」,審慎報導,以避免造成可怕的影響。成理事長並以《商業週刊》最近的報導爲例,認爲媒體並非全能,對於許多涉及專業的事務,還是應該多徽詢專業單位人士意見再作報導,這是媒體對消費者應有的負責態度。其次,對於一些相關的法令,媒體也應充分了解。最後,成理事長期許媒體要作好把關的角色,爲社會提供負責任的報導。

評審主任委員黃肇鬆則表示,今年評審的感想是「琳瑯滿目」,媒體是真正在爲臺灣消費者的權益作「守護神」。今年作品的特色是:一、維持一貫保護消費者的用心良苦,而且成績越來越好,質量俱佳。二、題材的選擇更是非常Timing(時效性)。三、調查方法相當負責,也非常科學。更值得鼓勵的是,此次參選非常多元,不僅是主流媒體,顯示保護消費者權益不只是主流媒體的責任,而是全民的責任。所以,消費者報導猶如社會一股清流,期許這股清流能流到政治、社會,以及其它各類新聞的報導,讓李安大導演和大詩人余光中對媒體的看法能有所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