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司機妻:6/12是我先生孩子這輩子最痛苦煎熬開始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大都會計程車事件演變成羅生門呂姓女乘客表示已備案,要求對方拿出行車記錄器;林姓司機也強調指控絕非事實,表示已採取法律途徑,捍衛他的清白和家人權利。林妻沉痛地在先生臉書發文,「從6月12號這天開始,是我先生和我的孩子這輩子最痛苦,也最煎熬的開始。」

▲呂小姐指控本來要到新莊,但林姓司機卻將她與另名閨蜜載往基隆,還好隨身攜帶電擊棒才脫險。(圖/翻攝「爆料公社」臉書粉絲專頁

林妻說,呂小姐12日在臉書發文指搭了先生開的計程車,長串內容都在詆譭、誣告先生的清白,「因爲呂小姐的不實指控,讓我先生、我、孩子們,要接受fb上3萬多人的分享,幾千則未經求證內容人的謾罵與傷害。尤其是我先生,受到多人用不堪的字眼羞辱與污衊他,甚至把他視爲變態,想對呂小姐及她閨密非份之想。」

林妻表示,認識他們的親朋好友都知道,先生是位非常溫和善良的人、好先生和好爸爸,從不會隨便傷害他人,卻因爲呂小姐,「讓我們全家遍體憐傷,呂小姐,你也有家人,可曾想過今天如果這件事發生在自己或家人身上,那種痛不欲生、行屍走肉感覺,你能體會嗎?」

林妻指出,呂小姐發文後,讓他們全家接受臉書上的謾罵與羞辱,身爲林太太的她有幾點疑問,「呂小姐的客訴語音檔中說在林森北路上車,但事實上車地點是在光復南路,呂小姐連自己在哪上車都說不請楚,因爲她喝了酒。」

林妻說,呂小姐和客服說,當天的車資爲1400多元,事實上車資爲1170元,顯然與她說的不符;如果先生真有非分之想,他需要繞那麼大一圈來做這件事嗎;呂小姐說司機的總總讓她感覺非常害怕,那爲什麼在下車去廟裡廁所時不向廟公求助,還坐回原車要求到下個地點?

林妻說,呂小姐向媒體指控,司機多繞想多賺點,那爲何她多付1000元的車資,司機馬上打電話進客服,要求客服聯繫歸還多付的1000元?

林妻寫道,盼呂小姐拿出證據佐證,如果不是,希望妳能出面還原事情真相,給先生和家人一個公道和清白,「到底誰是受害者,誰又是加害者,相信事實很快就會撥雲見日。」

▼呂小姐在臉書控訴司機。(圖/翻攝「爆料公社」臉書粉絲專頁)

▼林妻的PO文。(圖/翻攝林姓司機臉書)

▲▼大都會計程車PO出司機的行跡圖和遠通收費明細,澄清「沒往基隆開」。(圖/翻攝「178叫車」臉書粉絲專頁)

●林姓司機的聲明

以下要我本人所做的幾點澄清和聲明*米字後方的文字爲我本人想說明和澄清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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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閨蜜喝醉要先送閨蜜回家叫了大都會的車子一上車我就說我們要到新莊閨蜜睡着,我也小咪了一下醒來發現在高速公路

*當時是在市民大道上而非她所言在高速公路上我就問司機:我們要到新莊欸這裡是哪裡?我問了好幾次司機一直不說話最後火上來吼他,他才小聲說這裡是基隆

公司有調閱車輛行徑軌跡圖,證實車輛並未行駛至基隆,而我也沒有答覆這裡是基隆。我說你現在馬上旁邊停,他死都不停*她沒有要我停車,而是又改口說她要去樟樹一路,所以我就在往五股的方向上了高速公路走高架路段,途中她說想上小號,非常急,要我馬上停車,我告訴她這裡是高速公路,我只好從環河北路下了交流道幫她找尋廁所,在延平北路上她看到對面有一座廟,她要我停在那裡讓她們去廟裡上廁所,幾分鐘以後她們上車,與她口中阿姨通了電話後,又說要去新臺五路二段X號*請大家想想,如果我讓兩位小姐如此害怕,爲何當呂小姐跟閨蜜在廟宇下車,說要去上廁所離開後,還要再度回來搭上我的車???(下車前還先預付1000元的車資)我馬上打給我阿姨問阿姨家的地址(阿姨家在汐止,離基隆最近)*因爲她們都有喝酒,講話則有點語無倫次,從她們上車後,就不斷更改要去的地點,我爲了要確認還接過她手機跟她阿姨通了電話,確認地址後,我從重慶北路上了高速公路

我跟司機說:你現在馬上載我們到汐止xx路,不然我們就報警*一路上她支字未提報警的事,與事實完全不合

他一開始不說話往汐止開,到汐止後說他找不到路*下了汐止交流道左轉大同路,就離目的地不遠了,所有路線我都清楚,並非她所言找不到路,(公司有我的車輛軌跡紀錄,也已經確認過)*一切有公司的定位軌跡圖可以做爲佐證

我對阿姨家路有印象,就跟他說怎麼走快到的時候他本來不停下來*它是一個社區,我開到中庭去,門口警衛,我怎麼可能不停車?!

我說:停車!!你再不停車我就尿尿在你車上*這句話是在三重路段時說的,所以當時我纔會從環河北路下交流道,好讓她們去廁所

他不停,最後我拿電擊棒出來他才嚇到停車*從她們上車到下車,我都未見到她們口中的電擊棒,更不可能會有因爲電擊棒一說才嚇到停車,與事實完全不符

到了之後馬上帶着閨蜜跑進社區等我阿姨我阿姨下來接我們時(等了5分鐘左右)我轉頭過去看他竟然還在社區門口不走*因爲她借廟宇廁所時,她已先預付1000元車資,在到達目的地時又支付全額車資,後來我回憶起多收1000元車資,所以我在門口等待是想把預收的1000元還她,並非她所言我還不離開。

上去阿姨家之後,司機透過大都會電話打來說我掉錢在車上一直要我下去拿*我開離社區後,開到大馬路上,馬上打電話回報公司,剛剛客人多支付1000元車資(而並非她講的掉錢在車上),我請公司與她連絡,詢問如何把錢送還,最後公司向我回復,對方說:1000元不用歸還。

我說不用了,還一直講最後火大罵完他掛掉= =打去大都會客服客訴,客服只是一直道歉說以後不會派這輛車給我我說:這不是派不派給我的問題,而是如果發生了什麼事誰要負責客服就一直道歉,沒有要把他停機的意思= =生平第一次遇到這種可怕事還付了一千多的車錢,整個超火大超無言

計費方式全是照表收費事非黑白證據會說話,這篇不實的報導與捏造的內容,經大家的轉載、分享,以對我造成重大的傷害,嚴重毀謗我林茂榮和家人的清白與名譽,我也已經採取法律途徑,還我清白捍衛我與家人的權力。最後,我也感謝留言上相信我相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