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毓蘭》不再害怕 跟騷法協商待通過
【愛傳媒葉毓蘭專欄】終於!歷經了1年3個月,跟蹤騷擾防制法終於出了委員會,待黨團協商後,便可通過。
跟蹤騷擾法,大家都等了很久,對於行政院版和大多數保留協商的條文,我當然不滿意,但大家已經等太久了,希望未來黨團協商時,可以爭取更周全的被害人保護。
從參與立法院第九屆本法立法時的草擬,去年甫就任立法委員時遲遲等不到政府提案;去年10月時內政部版,讓被害人要依其他法律認定性騷擾後,才能求助,令大家錯愕;到今年4月底行政院突然高強度的直接刑罰化、引入預防性羈押,立法強度徒然拉高,整體形勢充滿詭譎。
跟蹤騷擾議題一方面是性別婦幼保護,另一方面是警政能量負擔,彷彿我的左手右手,這個過程中我也備感膠着險阻。
5月3日在委員會,感謝內政委員會林思銘召委的領導,早上時就宣告各黨均整合版本,讓20餘個提案版本簡化成4個,使得今天審查出委員會成爲可能;接着便馬不停蹄主持國民黨內部會議,整合我、林思銘、蔣萬安、林爲洲、吳怡玎、魯明哲、李貴敏等委員版本,讓我們審查時集中論述,累積火力。
我們堅持行政院版跟騷行爲定義的「性與性別」必須刪除,因爲基層員警疲於執勤,對這種需要高度專業知識,現行其他法律又無統一定義的要件,只會感到困難。執政黨說「性與性別」的要件可以縮小員警適用的判斷範圍,是否如此?我很懷疑!
另外,我們整合出的國民黨版,也採取了書面告誡、警告命令並行的設計,在被害人報案的72小時內就要決定是否核發書面告誡,但加害人經常因爲無法認知自己行爲有問題,甚至有精神疾病或人格違常,國民黨版也設計核發警告命令,違反者須處罰鍰,即時、明確的制止加害人。
再者,防制跟蹤騷擾,絕對不只是警察的仗,我們認爲衛生福利部及相關部會跳下來,執行被害人的保護服務,以及加害人的處遇治療,亦不可或缺,所以我們堅持設置跟蹤騷擾防制推動小組,整合各部會、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來監督推動設計政策,且外部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任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