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稽查市售發熱衣藏「貓膩」 4款升溫不到1度、僅1款合格

時序進入冬季,民衆會穿發熱衣保暖,坊間市售發熱衣琳瑯滿目,品質卻參差不齊。(高鈞麟攝)

時序進入冬季,民衆會穿發熱衣保暖,坊間市售發熱衣琳瑯滿目,品質卻參差不齊。新北市消保官委託全國公證檢驗公司檢測市售12款發熱衣,多達11款商品標示不符,其中竟有4款平均升溫不到1度,消保官已請發熱檢測不符合製造廠商先行下架,並提醒消費者購買發熱衣須注意有政府或第三方公正單位出具的檢測證書,以免當冤大頭。

新北市消保官委託全國公證檢驗公司檢測市售12款發熱衣,多達11款商品標示不符,其中竟有4款平均升溫不到1度,消保官已請發熱檢測不符合製造廠商先行下架。(高鈞麟攝)

爲保護消費者安全權益,新北市消保官委託全國公證檢驗股份有限公司檢測市售12款發熱衣,主任消保官王治宇表示,本次購樣檢驗的所有商品均確實具有發熱性能,但實測溫升落差甚大,且各品牌價格也有很大差異。許多發熱衣製造商標榜遠紅外線、負離子、竹炭,可是效果真有這麼神奇?

王治宇說,由於機能性紡織品通常無法藉由目測瞭解標榜的效能,消費者亦不易直接從產品外觀及觸感來辨別產品的功能。民衆購買發熱衣到底是追求物理髮熱,還是心裡發熱,亦或甚至是頭腦發熱,導致衝動消費。

消保官鍾佳儒指出,有關發熱保暖效果部分,本次依市面上業者常標榜通過「吸溼放熱效果」、「遠紅外線放射率」進行檢測,用以評估發熱保暖紡織品性能,並檢視產品廠商標榜是否與標示或廣告符合,避免業者以低充高。

鍾佳儒表示,經全國公證檢測結果,12件樣品的遊離甲醛檢測皆符合標準,但結果有2件檢測蓄熱保暖結果與網頁不一致、4件檢出溫升值比標榜的爲低,及4件標榜吸溼放熱效果之發熱衣平均及最高升溫值未達產業標準,發熱效果令人存疑,皆已請業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規定重新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資訊,才能再上架。

全國公證檢驗公司紡織科技部副理王燦燊說明,檢測紅外線再放射率,主要是因能遠紅外線與體溫產生相同波長的共振,有助升溫;而吸施放熱效果部分,利用高吸溼的合成、化學纖維混紡一般纖維,穿在身上,利用身體產生的溼熱,纖維與水分結合,會產生溫度,達到放熱效果。若製造纖維裡有添加有助溫度提高的石墨烯、陶瓷類纖維,可助提升溫度。

根據檢測報告顯示,三槍牌Q-HEAT超彈性發熱衣缺國外製造商名稱,廠商宣稱可溫升7.12度,但實際僅升 5.1度。

經發局依據商品標示法及服飾標示基準進行標示查覈,11件樣品的商品標示不符,包括無標示生產國別、尺寸或尺碼、纖維成分或填充物成分及洗燙處理方法等。

消保官已請發熱檢測不符合之製造廠商先行下架,並由本經發局或移請業者所在地其他縣市依據《商品標示法》及相關規定進行查處輔導改正後方能重新上架。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及使用發熱衣時,應檢視負責廠商的名稱及地址、服飾規格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避免購買來路不明或標示不清的商品。其次,應檢視商品是否附有檢測驗證的證書,並最好先了解發熱纖維材質的基本原理,並依照說明使用,才能買到真正質優實穿的發熱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