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蘇有仁貪污上億 繳千萬罰金還不忘捧兒子來選舉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新北議員蘇有仁在鶯歌鎮長任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經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8年、併科罰金1500萬元,並駁回上訴確定。蘇於本月3日的質詢資料提到,擔心鶯歌區少議員,要兒子蘇泓欽接棒,爭取支持;本月4日上午9點多到新北市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繳納新臺幣1288餘萬元之部分罰金。

▲蘇有仁因貪污被判刑,並於今日上午入監。(圖/翻攝自新北市議員蘇有仁-蘇泓欽臉書)

判決指出,蘇有仁原爲鶯歌鎮(改制前)的「九龍窯業負責人,2002年選上鶯歌鎮長後,開始進行貪污。檢調單位查出,蘇有仁以限制標的方式,或提高底標圍標綁標、收回扣等方式,對鶯歌鎮公所發包的工程案進行索賄,當時檢調單位認爲他貪污超過1億元!,因此在2005年間發動偵查行動,帶回蘇有仁並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行爲收賄」、「圖利」等多項罪名,對蘇有仁提起公訴。一審、二審、更一審,均重判蘇有仁有期徒刑20年,而更二審改認定蘇有仁收賄2555萬餘元,另外「圖利罪」部分無罪,因此改將蘇有仁判刑14年、併科罰金1500萬元。

▲蘇泓欽。(圖/翻攝自新北市議員蘇有仁-蘇泓欽臉書)

蘇有仁缺席本月3日無黨團結聯盟對市長朱立倫的總質詢,但還是有提供質詢書面資料,洋洋灑灑寫了21頁A4,在結語提到,因兩黨未在鶯歌提名議員參選人等於鶯歌區少一席議員,鄉親權益會受損,兒子蘇泓欽是好人選

據鏡週刊指出,蘇有仁曾任四屆臺北縣議員、兩屆鶯歌鎮長,鶯歌鎮長任內因案停職3次、請辭1次,卻又高票當選3次,創下地方自治史的輝煌紀錄,由於蘇有仁縱橫政壇超過30年,在政壇上被稱爲「九命怪貓」。

▼蘇有仁今日到新北市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圖/記者陳雕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