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如果是地獄,那就請他留在自己的天堂吧!

M先生

身爲新加坡人的我,日前(103年05月05日)看了東森新聞臺的談話節目後,對於內容主打「5.4萬挖走幼教老師 臺灣人高薪奔向『口香糖禁地』新加坡! ?」,內心感到非常的壓抑,因爲在沒有做足功課前,竟然在節目上顛倒事實說出不正確的內容。尤其是節目來賓如資深媒體人黃創夏,前新加坡荷官現任新加坡代辦楊恩雅言論更是讓我吃驚。

Part 9:22 :來賓黃創夏談到「在新加披入境時要特別小心。」節目製作單位可以說他有他的言論自由,但前提是你必須對你談話內容負責;來賓提到「只要你被查到有毒品,不管是別人塞得還是怎麼樣的,一律死刑。」我想請問黃先生,您有多少年沒來新加坡了?最近有沒有看新聞啊?新加坡剛赦免一名帶毒進來的死刑犯,您身爲媒體人,沒在上節目前做功課嗎?

Part 9:40 :「把行李抱得緊緊的。」請問黃先生到新加坡是否真的會如此?如果是的話,請你放鬆點,新加坡是個民主國家,不會以發現你持有毒品就馬上判你死刑,死刑還必須經過司法程序,死刑犯還能向新加坡總統(現任:陳慶炎) 提出要求,在特別情況下是有機會被減刑的。再說你如果沒犯法,爲何害怕法律

Part 10:53:起因爲談到鞭刑都有播放關於鞭刑的影片,但我看完後發現視頻都不是新加坡的鞭刑,而節目在影片右上方寫着「翻攝網路新加坡鞭刑」的行爲是企圖誤導觀衆。我認爲製作單位應該出來解釋與澄清此事件。

Part 13:20: 「公共場所不能抽菸。」 事實上新加坡許多公共地方都設有「吸菸區和非吸菸區」,劃分吸菸者和非吸菸者,吸菸者在想抽菸時可以到吸菸區去,在哪裡抽菸是不會被罰錢的。這樣一來不但可以保障非吸菸者不許吸到二手菸,也能保障環境的清潔,想想看你願意在空氣新鮮公園裡聞到香菸味嗎?還是在冷氣餐廳裡聞到煙味?吸菸者在非吸菸區抽菸的確會被罰錢,可是是要到第三次後纔會增加刑法。而黃先生提到「到東海公園穿一件特殊顏色的馬甲背心,後面就是說我抽菸所以我被罰了。」我希望黃先生了解背心後方就多寫着「CWO Corrective Work Order」 並不會把該人犯下的罪行公佈出來,而且新加坡不會每次都把被罰者在做CWO時都公佈在報紙上,請黃先生不要亂說。

Part 13:57 :「夫妻吵架把電視機丟到樓下,聲音太吵了雜音。」 該人把電視機丟下樓已經危害到他人生命,在新加坡有高樓拋物都是違法的。主持人更說「我只是吵架,我行爲不對可是我把電視機丟下樓,又沒砸傷人,我就要做三年牢?」我想請問主持人如果有人到外面亂放火,只要火不燒到人,難道就沒罪嗎?您可不可以在說話前想清楚再說?

Part 14:33: 酒駕。你們對該題目的反應也太奇怪了吧?我記得你們也在節目中談到酒駕,當時你們批評臺灣對酒駕刑法太輕,你們還拿日本加拿大等來比較,當時你們有沒批評新加坡酒駕懲罰太輕?難道你們是換了題目換了腦袋?

Part 15:20:黃先生如果你朋友認爲新加坡是地獄,那請他留在自己的天堂裡吧。

Part 16:47 :提到的隨地小便,請問不能隨地小便有什麼不對?難道你們連基本的衛生都不會嗎?新加坡幾乎走幾步都看的到快餐店,難道你們不能到廁所解決你們的「大小便嗎?」 No Flushing 的意思是在用完廁所後不衝馬桶基本上在新加坡報紙上,我還沒看過有人被此法罰過,也許此法是爲了讓當初新加坡剛建國時爲了提高人們生活水準時立下的吧!但是,難道你們都沒有在上完廁所後衝馬桶的基本衛生條件嗎?那已經不是罰不罰的問題了,那是基本的衛生條件基本。另外,不把水龍頭關緊的法律,也一樣應該是剛建國時提高人們生活涵養的法律,現在已經沒看到了,但你們也需要了解新加坡沒有自己的水源,需要通過跟鄰國購買水源和從再生水如新生水和海水淡化來提供新加坡人水。

Part 17:45: 「不能在地鐵亂燒東西」 我想提醒主持人該圖片表達的是「No flammable object」,指的是不能帶可燃燒物進入地鐵,該法律也是爲了保障地鐵乘客的安全,圖片並不是主持人說的不能亂燒東西,當然亂燒東西也是違法的,可是誰會在地鐵上亂燒物品?我想行在他被法律制裁前,已經會有乘客阻止該人愚蠢的行爲了。

楊恩雅提到的她的同事看球賽,結果電腦被警察沒收,我想請問楊恩雅小姐,你們不是已經在新加坡上了很多什麼應該什麼不應該做的課嗎?難道你不知道因爲新加坡大多數人都住在組屋區(HDB),在晚上10:30後都儘量不要發出太大聲音,以免影響到隔壁或是上下鄰居的睡眠嗎?如果你在午夜12點後發出噪音,那就更不應該了,因爲你明天也許不用早起,但是你也要考慮到你鄰居明天也許有重要事情需要早起。此外,妳提到你朋友女兒手有淤青,被老師發現通知家長,這老師正在做一件對的事情啊!看看你們最近發生的女童餓死新聞,如果校方或是老師多留意,也許小孩不許受到那麼多折磨。

再來新加坡進入市區並沒有什麼位數單數是什麼才能進去,在特定時間進入市區,你只需還一筆「ERP」電子收費扎匝門的錢,我記得貴節目也有談過。

Part 28:41: 「新加坡人不讓位。」基本上有少數人的確有這種思想,但是新加坡還是有許多有愛心的公衆,在新加坡也有不少某國人民的確有些野蠻行爲,可是不能憑一則影片一篇報導就判定新加坡人沒功德心。

作者M先生,新加坡人。作者表示,很多新加坡人都有收看臺灣電視的習慣,希望節目或任何報導前都能先查證。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