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證監局對金石期貨出具警示函

7月25日電,新疆證監局發佈關於對金石期貨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督管理措施的決定,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未準確識別關聯方,2023年年度報告中關聯方披露不準確;

二是2023年年度報告中未披露與控股股東之間發生的辦公用房租賃等關聯交易;

三是公司經營管理主要負責人、首席風險官、財務負責人未在2023年年度報告中籤署確認意見;

四是未採取有效措施覈查高管人員兼職行爲,且在覈查出高管人員兼職後,未及時報告高管人員兼職情況;

五是非特殊情況下由副總經理代履行分支機構負責人職責;

六是信息技術系統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