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明拍板攬才專法 擬鬆綁取得永久居留年限

行政院院會拍板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擬針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來臺永久居留年限由5年降至3年。(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爲吸引國外專業人才來臺,明日院會將拍板「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擬針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來臺永久居留年限,由現行5年降至3年,外籍學生若在臺取得碩、博士學會後留臺工作,就學期間可折抵,縮減取得永居年限1到2年。

行政院爲加強延攬外國優秀人才,提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進一步鬆綁工作與居留等相關限制,並優化租稅社會保障權益,以提高外國專業人才及優秀青年學子來臺誘因

攬才專法修法分爲三個方向,例如鬆綁永居規定國際優秀人才取得永居年限擬從5年縮短至3年;對於外籍學生在臺就讀碩、博士,若畢業後留臺工作,就學時間將可折抵,縮減取得永居年限1至2年。

此次修正專業工作範疇,新增外國學科教師實驗教育工作,並增訂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及其依親親屬不須申請工作許可。同時放寬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取得永久居留時間條件,並在居留效期屆滿前,得申請延期居留最長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