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飛彈誤射 艦隊長記過2次、艦長副艦長均降級改敘
▲雄三飛彈誤射事件,公懲會懲處出爐。(圖/翻攝自中華民國海軍臉書)
發生在2016年7月間的「雄三飛彈誤射」事件,誤擊高雄籍漁船「翔利升」號,造成船上1死3傷的慘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25日公佈懲處結果,其中海軍艦隊指揮部131艦隊少將艦隊長鬍志政記過2次,另外金江艦少校艦長林柏澤、少校副艦長林清吉均降壹級改敘,艦隊部6人也遭記申誡。
本案發生於2016年7月1日,海軍原先規劃在左營軍港水星碼頭內對500噸級金江號巡邏艦(PGG-610)進行年度甲類操演驗收,但在進行系統檢查時,由於人爲因素導致錯誤發射1枚雄風三型反艦飛彈,最後飛彈進入澎湖縣望安鄉東吉嶼的東南方海域,並追蹤貫穿高雄籍漁船「翔利升」號,飛彈重創船長黃文忠頭部造成他當場身亡,另有3人遭到濺射的金屬碎塊打中受傷。
事發後海軍隨即追究責任,認定是該艦射控中士高嘉駿,趁着獨自在戰情室時,爲熟練操作程序,隨意輸入座標,且誤將觸控熒幕上轉爲「作戰模式」,在還沒切換成「訓練模式」下,竟當作平常「訓練模式」複誦,並按完「檢查是否正常」、「設定目標」、「選擇飛彈」等相關程序,最後在按下「允許發射」時,高嘉駿就再按下了「發射」,飛彈因此射出。
案經高雄地檢署提起公訴後,一審高雄地院將中士高嘉俊判刑1年半、兵器長許博爲判刑1年2月、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判刑2年,目前案件上訴二審審理中。
至於行政責任部分,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在25日公佈懲戒結果,海軍艦隊指揮部131艦隊少將艦隊長鬍志政記過2次,另外金江艦少校艦長林柏澤、少校副艦長林清吉均降壹級改敘,另外艦隊部負責作戰訓練的6名軍官,則分別記申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