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乃權涉外患罪 最高法院:高檢署偵辦

中國大陸解放軍中校鎮小江吸收臺籍退役飛官案定讞,最高法院今天指出,被告許乃權外患罪部分,應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偵辦。

媒體形容這是史上最大共諜案。全案緣於鎮小江假借觀光名義來臺,從民國96年到101年用利誘、免費招待旅遊手法在臺灣發展共諜情報網。他藉由牽線,透過曾參選金門縣長的退役少將許乃權、退役飛官周自立等人,引介並安排臺灣軍官與中共軍事機構人員見面

案經臺北地檢署依違反國安法起訴,臺北地院判處鎮小江4年、許乃權3年。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判刑鎮小江4年;許乃權改判2年10個月。鎮小江部分,由於他和檢方都未上訴而定讞。

許乃權提起上訴,認爲原判決根據監聽譯文,作爲認定他犯罪證據之一,已經違法。但最高法院法官黃瑞華段景榕林立華、吳三龍陳世淙組成的合議庭認爲,縱然他的說法屬實,除去這項證據,也不影響判決結果,今天駁回上訴而定讞。

合議庭指出,許乃權另涉刑法外患罪部分,因爲和本案沒有實質上或裁判上一罪的關係,應由臺高檢檢察官依法偵辦。105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