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坪改革 公設比降至25~30%

內政部端出虛坪改革方案,劍指停車空間、管委會空間改革。(本報系資料庫)

內政部長林右昌昨(29)日端出虛坪改革方案,劍指停車空間、管委會空間改革,兩方向引導建商增加實坪面積,預估未來改革方案上路後,公設比可降低至25%至30%,公設比相對合理的住宅將會進入市場。

內政部昨日舉行新春媒體茶敘,林右昌說明虛坪改革方案草案,分爲改進停車空間、改進容積計算兩面向,他表示,會盡快展開溝通及法制作業,以符合外界期待。

林右昌說,照規劃方案估算,公設比可望有效降低5至10個百分點,讓民衆在購屋時,能實質減少公設比支出負擔,未來民衆買房時,付出同樣購屋金額,可買到更合理的自用室內坪數。

停車空間方面,林右昌指出,現行法定停車空間被列爲「共有」,部分開發商將大部分車道以公設方式登記,由所有購屋人共同分擔(也就是「大公」),沒買車位的人也要負擔車道公設,買車位者,買了車位卻又要再負擔一次車道公設,讓民衆感覺不公平。

未來改革後,法定停車空間改爲「專有」,將獨立權狀,與居住公設明確區分,沒買車位的住戶,將不用負擔車道面積,使停車空間負擔更公平合理。

至於改進容積計算,林右昌表示,現行免計容積空間包含機電設備、管委會等,設有合理上限爲樓地板面積的10%或15%,部分建商以管委會空間名義包裝成非必要的娛樂交誼空間,造成高公設比。

未來將原本屬應計容積的一般電梯改爲免計容積項目,在免計容積比例上限不變下,自然可壓縮管委會浮濫空間。

同時對管委會空間設定「天花板」,包含會議、辦公、監控、簡易廁所等管委會空間,應以總容積1%設計,並不得超過100平方公尺(約30坪),避免灌水浮誇、不實用的公設。

不過爲保障中小型基地需求,若總容積的1%未滿20平方公尺(約六坪),則可以20平方公尺設計。換言之,未來管委會面積將限制在20至100平方公尺間。

內政部官員表示,停車空間相關改革須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須經立法院三讀;容積計算精進則須修正「建築技術規則」,這部分無須經立法院,只要由內政部修正公告即可,腳步會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