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勝發違法貸50億 判刑11月定讞

曾任立委及工總理事長的前萬泰銀行董事許勝發,被控太子集團旗下關係企業,向萬泰銀違法貸款50億多元;最高法院考量許男已繳納完貸款本息,未造成萬泰銀的財產損害,將他依違反《銀行法》非法授信罪判刑11月、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700萬元確定。

同案被告許勝發兒子、前萬泰銀行副董事長許顯榮,判刑8月、可易科罰金;許勝發女兒、前萬泰銀行董事許娟娟,與前萬泰銀行監察楊錫洲都判6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高齡92歲的許勝發以太子汽車起家,1991年創立萬泰商銀,並從同 年12月27日到2007年9月6日,以太子汽車法人代表名義連續擔任萬泰商銀6屆董事長。

許勝發被控任萬泰銀行及太子汽車董事長時,與兒女聯手違反銀行 法規定,以無擔保授信方式取得銀行貸款,再將貸款金額流入太子汽 車公司使用,但最後都已繳完貸款本息並清償完畢,檢方起訴許勝發等人違反銀行法中利用他人名義辦理無擔保授信的規定。

臺北地院認爲許男的行爲是在法律修法前,只能論處刑度較輕的非法授信罪,將許輕判6月,並可易科罰金,高院加重改判11月,所有被告都獲宣告可易科罰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