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票這樣蓋...不行!一張圖秒懂有效票跟廢票 蓋成「花媽頭」也算數
國民黨臺北市長落選人丁守中聲請驗票案於12月3日九點正式開始。對於有效票跟無效票(廢票)的認定,大部分民衆都不太瞭解,其實,中選會都有明確的規範,必須要使用選舉章蓋章,只要可以被「明確的認定」是投給該位候選人,都可以算是有效票。
根據中選會的有效票與無效票之認定圖例,有效票必須使用選舉章來蓋,不管是蓋在該候選人號次上、圖像上、名字上,或者擦邊蓋在候選人的格子旁邊,「能辨爲圈選何組或何人或何政黨者,應屬有效票」。
無效票的部分,在選票上出現「同時圈選兩組或兩個候選人或政黨以上者,應屬無效票」,還有,若選舉章蓋的位置跑出格子,又同時壓線蓋到兩個候選人的框線,無法辨識投給誰,也算無效票;其他像是拿私章蓋票、手印蓋票、在選票上簽名、塗改,或選票上同時出現選舉章跟其他圖示,都會被判別爲「無效票」。
因此,依照中選會有效票認定,假設投票人拿選舉章把候選人蓋成花媽頭,或者拿選舉章把候選人蓋成一圈,或者用選舉章把候選人的臉都蓋滿,只要可以明確的辨識圈選何組或何人或何政黨者,應屬有效票。
反之,即使投票人拿選舉章蓋票,但是卻同時蓋給兩個候選人、或者在選票上畫記、簽名、塗改,無法明確辨識圈選何組或何人或何政黨者,都會被判定爲無效票。
▼中選會公佈有效票、無效票認定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