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埔鄉長呂家萱被控賄選「證據不足」 當選無效之訴今遭駁回
屏東地院20日判決,鹽埔鄉長呂家萱一審民事當選無效之訴被駁回,可上訴。(林和生攝)
屏東縣鹽埔鄉前鄉長呂清輝遭控透過已故曾姓鄉代落選人爲擔任鄉長的女兒呂家萱買票,但屏東地院刑事一審認爲證據不足,宣判2人無罪;民事當選無效之訴20日宣判,宣告當選無效之訴駁回,可上訴。
呂清輝選前涉嫌拿5萬元給曾男,檢察官偵辦認爲,呂氏父女、曾男涉嫌違反選罷法,偵結後提起公訴,曾男在今年1月病故。但他生前應訊時表示,拿5萬元是要用來買有的沒的,不是買票的,買票5萬元要怎麼買啦!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爲,檢方無其他證據可證明呂氏父女賄選犯行,因此刑事、民事部分一審皆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