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東準里長、尖石準鄉代涉賄 遭提當選無效之訴

新竹地檢署對一名竹東里長當選人與一名尖石鄉代當選人提當選無效之訴。(圖/記者陳凱力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翁貫育、蘇恆毅於日前分別查獲新竹縣竹東鎮王姓里長候選人,於2018年2月間起陸續以現金香菇高粱酒等物賄選,及新竹縣尖石鄉遊姓代表候選人以現金行賄。而該王姓及遊姓候選人於2018年11月30日業經新竹縣選舉委員會公告分別當選新竹縣竹東鎮某裡第21屆里長及新竹縣尖石鄉鄉民代表。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將二位當選人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並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翁貫育檢察官於日前查獲新竹縣竹東鎮某王姓里長候選人及其鍾姓配偶,於2018年2月間至9月間、接續以現金、香菇、高粱酒等物爲代價,贈送與同裡之多名鄰長,尋求該等鄰長支持該王姓里長候選人當選里長。王姓里長候選人經新竹縣選舉委員會公告當選新竹縣竹東鎮某裡第21屆里長。王姓里長當選人雖矢口否認上開犯行,惟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於偵查後認其犯罪嫌疑重大,於2018年12月14日將該王姓里長當選人及其鍾姓配偶提起公訴,同時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蘇恆毅檢察官於日前查獲新竹縣尖石鄉遊姓鄉代表候選人,於2018年8月間,透過高姓及馬少姓2名樁腳,對該鄉有投票權選民,以每人2千元之對價進行賄選,尋求選民支持遊姓鄉代表候選人當選鄉代表。遊姓鄉代表候選人經新竹縣選舉委員會公告當選新竹縣尖石鄉鄉民代表。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於偵查後認其犯罪嫌疑重大,於2018年12月3日將該遊姓鄉代表當選人及2名樁腳提起公訴,並於同年月17日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