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山:購房無須提供個人住房證明

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山市自然資源局3月22日發佈《關於暫停提交個人住房證明的通知》,通知指出,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因城施策,進一步滿足改善型住房剛性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自發文之日起,購房人在中山市購買商品房無須提供個人住房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