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埋有害廢棄物1.36萬公噸 千興董座遭押查扣2億資產
▲臺南地檢署彭盛智檢察官,偵辦國內不鏽鋼冷軋板材供應大廠,疑將事業所產生的廢棄物回填至公司廠區土地下,經在公司廠區空地8處進行開挖,起獲掩埋之事業廢棄物。(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國內不鏽鋼冷軋板材供應大廠千興有限公司,疑將事業廢棄物回填至公司廠區土地下,違反廢棄物清法,臺南地檢署9日指揮警、環持搜索票,搜索公司及負責人葉碩堂等住所3處,在公司廠區空地8處開挖,同時傳喚拘相關人17人到案,其中葉碩堂、前副廠長孫世國聲押獲准,前葉姓負責人等5人以5到25萬元具保。
南檢指出,本案系南檢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6年8月間均接獲檢舉情資,指稱千興公司疑有將事業所產生之廢棄物回填至公司廠區土地下,認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犯行,即指派彭盛智檢察官指揮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會同南區督察大隊於106年9、10月間前往千興公司廠區稽查,認千興公司有將事業所產出之污泥、集塵灰等事業廢棄物掩埋於廠區後方空地,經採集掩埋事業廢棄物樣品化驗,發現所含重金屬總鉻、六價格濃度均逾標準值,而屬有害事業廢棄物。
隨即與南檢檢察事務官、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臺南市環保局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並於7月9日指揮指揮保七總隊第3大隊第3三中隊,會同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臺南市環保局及工務局司法警察前往千興公司廠區等3處所執行搜索,開挖廠區南側空地、後方三角土地、退火爐下凹區等8處土地掩埋之事業廢棄物。發現千興公司將事業廢棄物就地掩埋於廠區內,初步計算掩埋重量約13600公噸,經XRF初篩結果,重金屬鉻含量約爲11740mg/kg至53300mg/kg(法定溶出試驗標準爲5.0mg/l),並採集廢棄物、土壤、廢水樣品送驗,估算該公司所節省之清除處理費用約新臺幣3.5億元。檢察官亦針對該公司不動產土地2筆、建物3筆等約2億元的資產,向法院聲請保全扣押獲准。
經彭盛智檢察官及本署8位檢察官訊問後,認千興公司現任葉姓負責人及前孫姓副廠長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前葉姓負責人具保25萬元,前謝姓副廠長具保15萬元,前施、方、楊等環保專責人員具保5萬元到10萬元不等。檢察官將就扣案資料深入分析,擴大追查有無其他共犯及實際違法掩埋或清運事業廢棄物種類及數量,以釐清犯罪事實。
南檢強調,人類與土地是生命共同體,違法掩埋棄置廢棄物造成土地污染,對於人民的生活、健康影響甚爲久遠,爲人民所深惡痛絕。爲達到環境零污染的境界,南檢對於藐視法律、破壞國土、污染環境的行徑,毫無容忍之餘地,一律嚴加查辦,絕不寬貸,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挑戰政府執法決心。